*柳小丁 wrote:
要換就趕快去換,還...(恕刪)
一堆人不能換 綁一堆條件 你在旁邊沒事跳過就好!
發什麼無聊回文
黃金獵獵犬 wrote:
所以開始回收了嗎?那你又怎麼知道美國怎麼回收?
這道理就跟上次保時捷全球召回,二手車主不在召回範圍一樣道理
那奇怪了,手機燒起來怎麼賠償就不用購買證明?
想解決問題跟不想解決問題,從細節就可以知道
順帶一提,國外的用語都是recall 也就是召回,並不是像台灣用退貨字眼
phila wrote:
http://www.androidcentral.com/how-return-your-galaxy-note-7
http://www.samsung.com/us/note7recall/
自己去看,內容就是退換貨
燒起來的當然可以特別開案處理,你現在是想要跟手機已經燒掉的人比照辦理賠償嗎?
黃金獵獵犬 wrote:
麻煩您提供美國官網有要求客戶提供購買證明相關條文出來
到底有沒有看內容?其他的差異處我也點出,貼連接不看內容?
所以開始回收了嗎?那你又怎麼知道美國怎麼回收?
黃金獵獵犬 wrote:
在官網標題打Recall跟Return意義上差很多好麻,一個是產品出問題回收,一個是提供消費者退貨,權利跟施捨,當然啦,退貨通常要發票,產品出問題的回收呢,今天是回收不是退貨,一直把話題導到退貨有什麼意圖?
phila wrote:
官網打 recall...(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