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ry2013 wrote:
要我回答什麼?
我只說這樣有爭議,
不代表一定要怎樣做才是對的!
因為你舉的例子,所以請你回答而已
就是請你回答你說的這種狀況(+1元多一件)
只退一件時,金額要怎麼認定比較合理啊?
不然再簡單一點
+1元多一件,買了2件的情況下
你認為只退一件然後要求退199元是合理的嗎?
cruiser58478 wrote:
請問一下,如果我開一家通訊行,但並非直接與三星有簽約合作的店家。我賣出了N7手機給客人,銀貨兩訖的情形下,依法三星有什麼權力要求我把買賣行為撤銷,退貨給消費者?別說瑕疵擔保責任,這個瑕疵是製造商要負責的,很容易舉證跟通路無關。
Gary2013 wrote:
就是不知道才問囉!
既然問了,
如果我有答案那不就白問!
別鑽牛角尖了,
通路商自己努力溝通看看,
要消費者蒙受損失讓通路商減少損失甚至獲利是不合理的!
Gary2013 wrote:
照官方訂價讓官方贖回才是正確的,
........
難道去藥妝+1元多一件的商品,
其中一個有問題拿去退費只能退1元?
蝦米爸爸 wrote:
站在簡化作業流程
以及讓通路商不致損失已賺取利潤的前提下
我贊成由三星買回消費者手上的 Note 7
當初買多少,就退多少
(指空機,綁約情況先不算)
如果三星願意加碼給一些補償金會更好
舉證當初買多少的方式很多
最簡單明瞭的一個方式是購買發票
另外的舉證方式有:店家交易紀錄、廠商保固登錄記錄
(很多保固註冊都會要求要填發票號碼和購買金額)
至於綁約手機
有網友提過怎樣的約就差不多有怎樣的折扣幅度
例如某資費的約買手機可以折8000元的話
不管買哪一牌哪一款的手機折扣就是8000元
(但8000元以下的手機就會變成0元手機)
那就以那個約的折扣金額加上那個約的手機售價
做為手機的購回價格,由三星購回
電信商也不用解約換約,直接開立該約的折扣證明
憑發票(或其它證明)+綁約折扣證明,由三星這邊買回退錢
那要是網路上跟別人買手機
已經找不到原賣家(?)
但其實也可能有一種情況
原賣家認賠出售,例如買25000賣20000
如果這手機可以用購買原價退錢時
換成原賣家會很願意買家把手機退給他
這樣當初他認賠虧的錢(5000)就可以拿回來
但此時可能變成買家不願透過原賣家退貨
要是真的提不出當初購買手機的來源
(例如是贓物,被偷的手機)
就用某個價格收回
至於這價格,看三星的誠意
但喊說26900的人
我猜哪天他把某東西借給別人
萬一別人把這東西弄壞時
若東西訂價1000元,他購入900元時
我猜他會要別人賠他1000元(而不是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