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ftwind1314 wrote:其實 是真是假 小弟...(恕刪) 我也贊成一篇罰一次 $$$去年上班年發了3800多篇 算3000篇好了 一篇罰五萬(到2500萬)台幣 最少要罰1.5億出處:公平會日前修法通過,增訂不實廣告薦證者依公平交易法處五萬到二千五百萬元罰鍰,也須負民事連帶損害賠償責任,且不限於名人代言。
donyi5122 wrote:聲明啟事2013/4...(恕刪) 你的用字遣詞看了實在令人反感!敢問你自己實際認真看過那些檔案嗎?網頁上所貼出來的圖片, 並無直接指出站務涉入!事後發表聲明,也是為了避免大家誤會這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