鹹淡超人 wrote:
三星老是把問題推給副...(恕刪)
沒炸過?這位大大您是最近才出生嗎?
請去搜尋 爆炸 3C產品 (如相機)
就可以看到爆炸圖了~
BJ4
wuzenjar wrote:
當學生時有幸看了一部電影就做「造雨人」,一部標準的美國法庭辯論電影。故事的主角Ruby是個菜鳥律師接了一個不可能勝訴的案件,對手是一家巨大無比的保險公司,這家公司涉及在中低收入戶社區,用盡各種「行銷手法」誘使窮人努力從不豐的血汗薪水中擠出購買保險的費用。然而當事故真的發生時,保險公司則是用盡各種方法刁難,吃定中低收入戶窮人無力聘請律師和保險公司周旋。而菜鳥律師Ruby的當事人就是在生病後無法申請醫療費用理賠而被活活輒死。保險公司寧願聘請數百人的律師團隊也不願意支付窮人救命錢,理由也不外乎:「申請文件不確實」「要保人不誠實」「要保人疏忽」反正一切歸責於窮人,直到菜鳥律師Ruby經由線民找到保險公司內部秘密文件,其中明確的要求業務員「對於窮人理賠的申請一律予以拒絕」,導致結果大逆轉。
沒事講這個故事是因為有一種似曾相識的感覺,似乎有一種聲音努力的塑造三星手機接連爆炸的事件中,原因均來自於使用者的責任。例如:有一件爆炸案例是使用者充電中使用手機,以此推論為所有手機會爆炸是因為使用者充電中使用手機,而無視亦有案例是非充電狀態直接在衣服中爆炸。同樣當有一件爆炸案例是使用者使用非原廠電池,即以此推論為所有手機會爆炸是因為使用者使用非原廠電池,而無視亦有案例當事人明確指出是使用原廠電池。
或許使用非原廠電池是造成手機爆炸的一個重大原因,但是否只是來自於非原廠電池的單一因素,當然我們不是專家並無法置喙。近日美國加州法院發布命令,命令韓國三星電子公司及其所委託的律師事務所,交出於專利訴訟過程所竊取的蘋果、Nokia、Ericsson、Phillips、Sharp等公司的機密,並且將面臨相當嚴峻的懲罰。而承審法官在法院命令中居然引用了一句有趣的俗諺:『通常狐狸不該在沒有監視的情況下負責調查雞舍裡的雞為何不見了。』換言之,我們是否該輕易地相信韓國三星電子自己調查出的「使用者使用非原廠電池」的結論??
還記得有一位老外異想天開,其持有的手機受潮後居然丟進微波爐「烘乾」,隔天在車上爆炸,最後被三星抓包的這則新聞,可以佔據了好幾天台灣各大電視新聞的畫面。然而「寫手門事件」呢??「S3死機事件」呢??「S4爆炸事件」呢??在羶腥色無所不包的台灣媒體,這些三星負面的新聞,媒體居然會自動「禁聲」。大「是」大「非」、隱「惡」揚「善」的手法如此明顯,然而這樣的做法符合「比例原則」嗎??
當我們自願放棄公民社會的批判性格時,不吝是給大財團開了後門,最終受損的只是消費者權益罷了。(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