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過了7天鑑賞期,大概在第10天的時候,螢幕的亮度突然非常亮(比100%還亮)
螢幕的顏色顯示都變得比較淺色(黑色變成灰黑色)
跑qudrant 分數只剩下3000
顏色顯示都會有色層......好像色彩品質從16位元變成256色
CPU隨時都在發燙......
相機又紅暈....
GPS定位又不準....
使用到第13天(10/12左右)將手機送修...
上星期5打給台灣大哥大客服,客服將球踢回去給原廠聯強,聯強那邊告知沒有零件可以修復,
還需要再等2周以上.....等於我至少1個月沒手機可用

所以我今天早上第二次打到客服去,真的火都來了

1個月要699+699 還要信用卡的費用....修好又不保證以後不會再發生此狀況!!!!!!
想請教各位大大,到底該如何去爭取應該有的客戶權利!客服跟我說7天過了 無法退換貨...
那我就應該乖乖等手機修好嗎...........

台哥大.............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