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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smy wrote:
對於之前有發表過一些...(恕刪)


所以你有私訊給當事人嗎?
在那一版都一樣,,動不動就駡來駡去
不然就是亂檢舉人,然後網管清一色只刪文
沒被人警告都是剛好而已
Tomsmy wrote:
對於之前有發表過一些...(恕刪)


下次自己就小心點......類似這種自爽文章根本無需回復

讓他們在這自嗨......看久麻木自然就無視

也不用回文因為你改變不了任何一個人的觀念

人身攻擊是非常忌諱的,回文要非常小心才好

看開點吧.......
Tomsmy wrote:對於之前有發表過一些不當的言論,在此向大...(恕刪)
教你一招,只私訊他,就不構成"公然"侮辱條件了,最近看判決學到的
之前就有一篇走法律程序了,話說別板的產品我如果沒興趣連進去都懶得進去,根本連看都不屑去看一眼,更不會無聊到去該板發/回文,那幾個常見黑特帳號來三星板亂發/回文的,而不會買的參考價值對我來說永遠都等於0 ,或是我教你把他們通通加入黑名單,有真正想討論的再自己開文,底下他們就沒辦法亂回,而且就算回在別樓你也看不到,一乾二淨再三靜靜四書五經六根清淨-眼不見為淨

[道歉啟示] 本人taiwan3123謹向jc0214網友發表道歉聲明如下

ggl5086 wrote:
教你一招,只私訊他,...(恕刪)


沒用,透過網路傳遞的一律都是『加重』毀謗罪。
反駁不了就惡意檢舉,真是一群垃圾農企粉!
知錯能改善莫大焉~
Tomsmy wrote:
對於之前有發表過一些...(恕刪)
說話本來就該小心謹慎

回應這種文章 不需要針對人 只需要針對這個人所喜好的產品就好

這樣他也只能氣 但無法告你

不過討論區還是不鼓勵謾罵 理性的方式 才不會造成衝突

最簡單的處理方式就是 不予理會 檢舉回報

Wow_Senior wrote: 沒用,透過網路傳遞的一律都是『加重...(恕刪)
是嗎?那我被新聞騙了,以下是我查到的,,(如果你在網路上和別人筆戰,推文或留言罵「白癡」、「垃圾」或「腦殘」,即使對方的帳號只是英文或數字組成的代號,只要能根據留言脈絡看得出來你在罵誰,公然侮辱也能成立。因此,如果你真的非得要公開罵人,請不要將對方特徵描寫得太清楚,或乾脆用私訊或悄悄話秘密的罵,這樣就無法構成公然要件囉!不過即使是私底下罵也千萬不要恐嚇對方說要給他好看或是之類的言語,因為恐嚇就沒有公然和不公然之分了。),所以私訊罵人不構成"公然"侮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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