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退綁約價不合理,應該退建議售價,綁約優惠是電信業者給綁約用戶的回饋,並不是綁約三爽就賣你便宜,難道我綁高資費0元機,三雙就不收錢嗎?至於三爽賣給電信商的價差應該是三爽自己要去協調,協調不過認賠也是剛好而已,誰叫他要出爆爆機,不會爆誰想去搞這麼多事
deepnet wrote:通訊行賣的空機很多...(恕刪) 處理這事件三爽應該爽快一點,不管購買管道如何一律以牌價回收,見機退牌價最沒爭議。綁約手機怎可以電信商發票金額計價?綁約有點分期付款的味道,發票上的金額是頭期款性質,往後每期繳的費用有一部分是分攤手機成本,要不然怎會有提早解約必須賠償設備費用這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