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也曾被撿走手機,不過慶幸對方一直開機根據通保法,刑責未達3年以上是無法調資料查,被竊是五年刑責(非告訴乃論)被撿去則是罰1萬5千元(非告訴乃論)所以被撿去是無法請警察調資料還有一個刑責可以請警方介入如果你的line被對方消除的話有一個五年刑責的罪(告訴乃論)刑法第359條規定:「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破壞電磁記錄罪);對方也消除我老婆的line 警方原本建議我使用這一條去告他後來我沒有而是用三星的去追蹤觀察他一週,最後取得他電話,打電話給他,請他交到警局以上是我的經驗
jamesliuliu wrote:未做備份,手機遺失1...(恕刪) 我記得SIM卡應該可以找得到位置(應該啦我不確定😅😅)還有一個辦法是,尋找我的手機裡面會記錄最後位置,你找妳手機的最後位置後去報案調監視器應該可以找得到
三星尋找手機,我記得好像還有一個功能就是可以用前鏡頭拍照,把照片回傳到帳號,你就可以知道拿走手機的長相,當然要對方開機用手機還原,重啟前要求輸入密碼但是如果使用手機韌體雙清,是否就可以直接還原呢,有人有這樣測試過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