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人會故意把自己的東西弄丟...我實在他媽的不能理解一件事有好幾個人文章都說:撿到的人沒有義務要還,是掉的人自己有錯現在社會是怎樣了就算不講法律涉嫌侵占的問題他媽的這些人的良心在哪裡?不小心掉東西還有錯?
現代社會就是有太多粗心又沒禮貌,甚至還想亂告人的神經病,所以互助的精神越來越差,連車禍有救命之恩都能被賴成肇事者,一隻手機又算什麼?這棟樓就有不少網友開口刑事,閉口侵占,你們是想嚇唬誰喔?看清礎了 : 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遺失物,漂流物或其他離本人所持有之物者,處五百元以下罰金"就算我揀了一百萬現金,不還的結果,最多也就是罰500元,失主們千萬要想清礎.下次我揀到手機,失主若講話不夠客氣,我一定請他到我爽的地方領回,如果失主更過分,敢用侵占恐嚇我,下一秒鐘絕對進垃圾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