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0528 wrote:>"<原...(恕刪) 先恭喜樓主找回手機至於sim卡遺失,請他賠償損失(補辦sim卡的費用)如果有需要的話可以要他賠個合理的精神損失並且當著副理的面,要求他寫個切結書以免月底收到高額帳單,他死不認帳
虎斑笨貓 wrote:先恭喜樓主找回手機至...(恕刪) >"<補辦費用1定要他出.切結書也1定要他簽>"<..明天到公司在看是誰.副理堅持現在不跟我說.要我明天到公司再說..剛剛另外1個同事幫我把手機送來給我了.我問他是誰他也不肯說.好像是跟我很熟的人.他們都欲言又止>"<
雷0528 wrote:>"<原...(恕刪) 如果是路人,當然要告到底,但如果是同事,那就算了,副理就算不大,也是主管。硬要告或什麼精神賠償的,真的沒必要!!不是說要鄉愿,而是現在景氣不好,沒必要跟同事或主管過不去!!今天他拿你東西,你原諒他,他欠你一份情,問題就在他那邊。今天你不看在主管面子,事情硬要鬧大,問題或壓力就轉到你身上了。除非你的卡沒被盜打或小額消費,才要賠,不然就算了。當然,你不在意這個工作的話,就鬧大吧,偷東西罪很小,頂多就被易科而已,更何況他是不是算偷,還要檢察官或法官說了才算~~
though wrote:大事化小 小事化無 ...(恕刪) 我承認我也有疏失我手機亂放.我也不事得理不饒人.的人我只想知道是誰>"<要看他有沒有誠意道歉再說.只要手機沒弄壞我不會跟他多要賠償..我只是很心寒大家同事這麼多年竟然還會這樣。
雷0528 wrote:>"<補...(恕刪) 恭喜你找回你的手機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便說說的...)我猜搞不好是你的同事們想玩看看...所以大家都摸一下摸過一輪就還你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