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之前的體驗 SONY Xperia S 的快門聲音可以關閉,可是買了後卻找不到選擇


勇者 吉姆 wrote:
樓上一群人在搞笑嗎?...(恕刪)

嗆人前建議先google台灣到底有沒有這條法律,不然反被嗆就好笑了。

獠 wrote:
嗆人前建議先goog...(恕刪)




我第一次聽到台灣有法律規範 拍照要有快門聲 否則違法....可有真實條文可看???






....

XS快門聲 不能關的問題 真的是敗筆

很多時候 我只想安靜的拍個照 並非偷拍 都被快門聲破壞了

應該很多人都有此困擾.



Root完..相機就多了一個..快門聲....可關..
有機會可以到我的部落格逛逛喔 !請多多指教 http://motochi.pixnet.net/blog
我雞婆的發了封Mail去問官方

官方回答我:這是產品設計, 所以無法關閉

結論:
是那個鄉民發明違法這個名詞!?
竟也沒有幾個願意去求證, 反而是路過插花的比較多 = =
這就是網路常態, 罵的人多, 求證的少, 反正討論個半天都在比口水多, 事實是什已不重要了...


獠 wrote:
嗆人前建議先google台灣到底有沒有這條法律,不然反被嗆就好笑了。


是您沒GOOGLE還是我沒GOOGLE? 還是我和您不是一個世界上的GOOGLE?

http://law.asia-yp.com/law_knowledge05v.php?data_id=1514


paris16 wrote:
我第一次聽到台灣有法律規範 拍照要有快門聲 否則違法....可有真實條文可看???


自己不GOOGLE還要人幫你找? 好一個伸手黨......


raymond0322 wrote:
是那個鄉民發明違法這個名詞!?


為了不成為無知的鄉民,但可以多讀點文章充實自己


--------------


他不是直接條文,但可用別的條文使之成為犯罪



acctom wrote:
恩,我也是因為可以關快門聲,才入手 Xperia S 的,...(恕刪)

S的特色又多一個了~

勇者 吉姆 wrote:
是您沒GOOGLE還...(恕刪)


這????妨害秘密?會不會引申的太遠了?應該不是這個法條吧?
米國荒野大飆客

勇者 吉姆 wrote:
是您沒GOOGLE還...(恕刪)


怎麼感覺是在判 "女友要分手 PO淫照報復" 這件事吧..= =
而且無聲只是認為蔡女是在不知情下被拍..
也就是女生沒有同意可以拍..
應該不是指可關無聲手機就犯法吧..

那我HTC手機可以關無聲..
可以問一下..要判那條嗎..
ARIA..台灣機喔..
看來是找不到法律條文明文規範照相時一定要有聲音.

勇者吉姆 舉的例子,

"法院當庭檢視賴某的手機,發現賴的手機,不僅可選擇拍照的快門聲為靜音,還可調整焦距..."

這只是法官用來舉證該員有犯意, 故意將快門聲關掉, 而達偷拍之目的. 而不是有法律規定, 差很多喔.
如果上例拿來當法律條文規範用, 那一堆手機廠都犯法了, 而且還多一個 "手機可調焦距" 也犯法了阿.
SONY 也該把調焦距的功能拿掉才對.
勇者 吉姆 wrote:
是您沒GOOGLE還...(恕刪)


嗯,仔細看了關於大大引用的連結後,
該判例提到法院認為蔡女是在不知情的狀況下被賴姓男子偷拍,其判斷依據是因為賴姓男子的手機可以設定為靜音功能,所以蔡女因此而不知情。
其違反法律是妨害秘密、散佈猥褻品及恐嚇等三項罪名,但前述三項罪名都是賴某本人行為所致,而非持有可靜音拍照之手機所致。
如果真要扯上關係,只能說是犯罪工具之一。
就好像說,某人用菜刀殺了人,菜刀只是犯罪工具,擁有菜刀本來就無罪,製造菜刀本來也就無罪,
同理,擁有可靜音拍照之手機無罪吧?製造可靜音拍照之手機無罪吧?

承如大大在先前留言「台灣法律明規範手機拍照要有聲音否則犯法」這句話,
似乎透過大大引用的判例,並無法解釋,因為「持有可靜音拍照功能之手機」,目前沒有找到法源依據證明違法,製造商製造「可靜音拍照功能之手機」也目前沒有找到法源依據證明違法。

也許,有明確的法條,對於「犯法」這個詞才會有正確的定義.


PS.大家討論討論,如果有冒犯的地方還請多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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