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買隻二手XS 請幫鑑定

eric2231 wrote:
那讓小弟請問大大,您...(恕刪)


是的.說人家賣解鎖過手機沒良心.是過分了
仔細看看我回的那樓文章
壓根就沒提到沒主動告知解鎖
裡面只有說賣解過鎖的手機給人是沒良心的
我所指責的是他當下那句話
而不是他後來解釋的未先告知
未先告知才是過分了


然後關於他拖了那麼久.終於接受退貨
我覺得賣家也能夠算是挺有良心的(指的是退貨行為.)
就算不退貨
賣家也很難擔到責任.
我不是潑冷水
因為是二手商品而且都已經是面交的了.自己也驗過貨了
買家責任比較大啊
就算找消保官.告到法院也難成立阿

樓主該慶幸賣家人還不錯


當然不排除賣家只是怕麻煩的所以退貨

以上總結:賣家是個過分又有良心的人(抑或是怕麻煩的人)
s090701520 wrote:
是的.說人家賣解鎖過...(恕刪)


賣家人還不錯??
賣家未告知解過鎖賣給別人
人怎麼會還不錯
退貨是應該的
現在貨退回去了
不知道下一個受害者是誰
s090701520 wrote:
是的.說人家賣解鎖過...(恕刪)

你傻了?我還是第一次看到有人這麼幫人說話的?

你指責的應該是我回的那篇文章,真是不懂你到底是怎麼思考的,上下文章一看就知道樓主根本沒被告知有過解鎖,他是後來上01 PO文才知道有解鎖不解鎖這回事。

另外,賣家沒告知就是賣家的錯,而且很不道德(為了賣高價),且看樓主跟賣家還溝通了很久才肯退,我們只能說賣家還算是有點良心,而我可以收回之前那麼重的話,但你要說賣家人還不錯,你是傻了不成?

樓主浪費多少精力和時間才學到這寶貴的一課,結局是可以接受的,但你願意被人家拐了之後,跟對方盧了很久才將自己權益取回,還跟對方道謝"你人真好"???我實在是不想再講下去了!


我再次重申,你賣東西給別人,自己就要背負其東西的責任,這東西有甚麼狀況本來就應該主動告知,我罵人沒良心或許說話太重,但賣方很明顯就是想用這種欺騙蒙混的方式過關來賣高價,心態本來就不被認可。
樓主自己固然也沒做好功課,但也因此學到一課以後較不容易被騙,但誰也不能說這段購買到這手機的時間是值得的,就為了上這寶貴的一課?浪費了這些寶貴的時間和原本歡喜買到手機的心情?



PS:之前是想讓你自己看我才不回,但現在我真的很想問,甚麼叫做沒搞懂前後上下文就發狠話?從上文看一下稍微推理都知道樓主被賣家騙了,好嗎?

PS2:有些01的板友或許會開始懷疑說你是不是正是賣方,但我看上下文感覺你不是,不過你幫賣家說的話著實讓人無言。
自己回頭看看吧!多少人是認為那個"賣方人不錯?"
購買之前的確是我功課做不夠
我一直只在查他開箱文跟一些升級4.0的優缺點 而忽略了這點
購買後 因為之前有玩過其他牌 看到supersu 我才驚然發現已經root了
當下覺得沒啥 照以前經驗 恢復原廠rom就好 那知sony有個解鎖這玩意
當下就與賣家連絡 賣家告知我可以鎖回去 並且貼 教學文給我
但經過幾位網兄跟自己心理疙瘩還是跟他要求退貨 (24小時以內)


第一天 我打去他不接 說再忙 只能以簡訊連絡 有空再打給我 簡訊溝通了幾封 浪費時間傳簡訊
第二天 等不到他回電 又堅持說再忙 只能以簡訊連絡 我沒耐性了 下了最後通牒 要退就退 不退就算了
我不知道這能怎樣處理 但該有的錄音 簡訊 通話紀錄都有 我會去詢問怎麼處置
他打來了 問怎麼處理好 他叫我丟中古商 貼差價環我等等 我都拒絕 我就是要面交一手交錢一手退貨
ok當天並且是馬上約面交 到場後 他還是一樣 認為 這隻被解鎖這件事他沒義務告知 是買家自己需要檢查
我只能跟他說 我無法接受這樣 也懶得多說了 驗貨完就退錢 就這樣
其間他不知道說了幾次 不在乎這小錢 直接丟中古商就好 那我還真不懂為啥要拿出來賣勒 不是自找麻煩...

雖然是退貨成功 但我還是覺得他......恩 不予置評
肯給我退 最後要走時 我還是說聲不好意思 他也說了沒關係 過程都很和善啦
s090701520 wrote:
是的.說人家賣解鎖過...(恕刪)
越看越覺得這個賣家真是糟糕,幸好樓主有堅持到,加油~下一隻會更好~

話說版上發起購買GX,樓主可以考慮看看,只可惜沒保固= ="



PS:按照法律上的責任歸屬,這手機是在哪一個經手人手中丟失保固的,那個人就要負全責!下次可以把這句話兔回去給他聽,然後如果再堅持否定,就一切以法律流程進行處理。(包跨期間買家獲得手機造成的損失和所有精神賠償)

我朋友前陣子剛遇到類似的事情過(買二手車,結果手賤自己跑去更換儀表板造成車子故障),結果因為這樣我朋友只能認賠,所以反過來這情況也能應用。
這個世界上不是所有人都是有理就說的清的…賣家保固弄沒了拿來賣說保內,那根本是詐欺了好嗎…這跟某某人拿著貪污貪來的錢說,我不留著一些將來怎麼過生活一樣…
eric2231 wrote:
這個世界上不是所有人...(恕刪)


根據樓主的話所說:當初買賣時沒提到保固這件事
至於詳細過程我們都不清楚就不提了


dx9901mk5 wrote:
你傻了?我還是第一次...(恕刪)


我傻了??
我指責的是你”當下”所說的那段話(看仔細是當下.這跟前後文又有何干)
而那段話根本沒提到"未先告知"OK
我也說了未先告知是在過分了
為什麼總是要混為一談呢
一碼歸一碼嘛。

而你到底有沒有看仔細我的話阿
我不是幫賣家說話而是就事論事
賣家之前的販賣行為是缺德的
而後續的允許退貨是算不錯的
因為就算不退貨
他也很難有責任
頂多跑法院工時麻煩而已


雖然感到對不起你的幼小心靈光
但是還是得告訴你
這就是現實


因為這是朋友身為曾經的受害者之親身經歷

PS:很抱歉傷害到你對台灣法律的幻想
PS2:不要隨便說人傻.會出事的..還好你遇到的是我(我怕麻煩)不然你法院跑不完了


以上完畢..

PPS:看仔細我的文章.且不要在曲解了..不然我怕我會變的不怕麻煩囉


我沒有混為一談,因為我所說的話很明白是針對那個賣家的行為,明眼人一就知道他在做甚麼,反倒是你一直雞蛋裡挑骨頭。
我不是要把兩件是混為一談,而是我說的話本來就是指這件事。

會說"傻",是因為你的回文有點扯到讓人看不下去,算是我口氣用語我跟你道歉,但你說對方人還不錯這點應該沒人會理解你在想甚麼。

最後後續不退貨,罵家難有責任?你沒看到樓主在之前就有說對方承認有解鎖,還有也做了存證,打從這句話開始賣家就輸定了!




如果你不怕麻煩,我也不怕你勞碌奔波,要去你就去,不要到時候我空等!

PS:不要以為別人都沒經驗,然後因為不高興就丟下這些話,要就你真的去做了再說,真不知道到最後是誰沒經驗?但是我警告你我不是沒經驗的人,我也會讓你知道法律上的現實是怎麼回事。

這個頁面我已經列印成pdf存證,上面有日期和發言人。你加油吧!
dx9901mk5 wrote:
我沒有混為一談,因為...(恕刪)


我又何必去呢你都道歉了
也沒有在出言不遜
就原諒你囉

看不懂就看仔細一點
相信馮你的智慧早晚能懂的

好了!要忙了不陪你囉
所以就為了逞一時之快,用壓抑別人語氣的方式回話?

有的時候心智成熟點吧!真正懂得怎麼處事和應變的,不是像你這樣子逞口舌之快,敢說就要做,否則只會讓人覺得你還沒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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