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eanboy0329 wrote:如果自己知道錯了就讓這篇文沉下去或刪文吧我可以當沒發生過否則就做好上新聞然後背前科外加應該為數不小的賠償金心理準備吧...(恕刪) oceanboy0329 真的是好人,雖然我只是路過想看熱鬧的~但發這篇的樓主私訊的內容真的很糟...。雖然oceanboy0329 願意息事寧人,也沒要求道歉。但還是會希望能看見樓主有擔當的公開道歉,做到樓主自己說的"不要躲在網路背後"。
carlos0730 wrote:這社會就是有你們這些看熱鬧的鼓譟的, (咳…)這社會的確有很多人愛鼓噪但是通常我們這種人出來鼓噪也要有事讓我們看熱鬧嘛系列live可以讓我們更能了解整體程序(什麼程序就不多說了)這就是所謂公民教育讓我們更懂得利用「法律」
可小果 wrote:不是說讓文沉了或是刪...(恕刪) 嗯我也希望這文就這樣沉了吧盡量以和為貴但是給了機會自己不珍惜那我也不會客氣了有人願意送錢給我我才真的求之不得呢打官司的確沒那麼簡單,但是打官司的經驗跟案件複雜程度以及律師功力都是很重要的因素然後就是錢跟時間不過錢的話應該有人比我更需要擔心,時間的話我媽跟我有一陣子每個月都在打官司也習慣了就這個案子來看,勝率少說九成國防布那個是案情很複雜.. 還牽扯到黑暗的軍方,不意外..就這樣吧,希望有人能自愛點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