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german001 wrote:
這才是我要表達的意思...(恕刪)
如果為了幾百塊!在那理說3到4!真的有欠公道!怎麼不說說自己在那理!試喝了多少酒款多少量?如果這麼會算??想必到拿裡??店家的老闆也不怎麼......??做人還是厚道一點!該賺還是要給店家賺一點!做生意沒賺頭??誰要做生意??
tigerman001 wrote:
你點到我了,我只好解...(恕刪)
tigerman001 wrote:
LM196x 系列,從8.xk->12.xK->15.xk 才三年.....
可能以前老闆太佛心了
也可能是原廠調太快了...
我不知道,但每年這樣調,我真的買不下手...(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