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申訴的朋友,我們一起要積極一點爭取自己跟臺灣消費者權益,感謝。
以下是簡訊:
OOO君您好:關於您與台灣樂金電器股份有限公司之消費爭議,想請問您後續想如何處理本案,請以簡訊回覆或來電告知1.已妥適處理2.算了,不想追究,結案。3.移送消保官室處理(但會開協調會,請到場,否則可能視為您不主張自己權利)4.移送高雄市消保官室處理(會開協調會,請到場,否則可能視為您不主張自己權利)5.其他(保留二次申訴權利,日後再提起二次申訴)若未能於106年5月11日上午10時前接獲您的回復,將以無法聯繫作結(但您日後仍可自行上網提起二次申訴)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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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不知道這個簡訊打哪來的,因為我忘記問商務處黃先生
1.照理說LG應該不知道我手機
2.黃先生可能忙,不太確定我協商時間,或許性質本來就是他們算被動,也不知消費者是否準時出席
3.照理說,第一次申訴應該都是商務處負責,第一次申訴未果或做第二次申訴才轉法務局消保會,但為何我收到簡訊,其他人是否收到,我不太了解,我以為大家都有收到。
10號去協商,LG代表表示我的手機剛過保固,答應維修,我選擇先免費換機板,商務處以此結案第一次申訴,並保留可第二次申訴權益,我覺得算是合理,所以當然先維修再說,去了南港億電通一趟,可能剛好有機板,當場修好,修好以後自然IMEI跟SN都換了,(而真的裝笑維 SN他們自己也說是手機序號,所以客服email根本講錯,本來序號就是SN,哪裡有跟我要序號,我給了,再跟我說要的是35開頭的IMEI)
在等待期間,下午一點左右看到有人拿G4維修
這次我才了解第二次申訴才是轉消保會,第一次都是在商務處,而是否會再次燒機死機沒人保證,除了協商會議簽署結案,我也沒簽其他東西,保留第二次申訴是合理
其他的另外回覆,想法?私下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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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ger41 wrote:
LG客服來電,要我...(恕刪)
說要送億電通檢測
10號協商會議LG代表給我版本是
有人是手機掉到水裡所以壞掉,所以要辨別到底是否是真死機,才要消費者送億電通(基本上,這個我不太想回應他,只有聽他講他的,畢竟因為掉到水裡應該是開不了機而非停在LG LOGO的死機),所以說神腦應該可以開餐飲業了,鍋子背超大一個。
LG代表有完整客服跟我的email來回紀錄,他說客服有要我送回檢測,我再次就說了,神腦檢測過了,就是死機,現在也是死機,再檢測一樣死機,若檢測一樣死機還要收我10500那為何要檢測?
他是說,神腦有他固定報價,他們(可能指LG跟億電通)有另一套標準,若是剛過保固不久的善意保護原則,非人為因素就會不用錢修理(換句話說……是把要錢責任推神腦)
既然他說我可以修理免費,我人都抽空到台北了,是送去檢修,我也不怕他們說我人為因素,啊就是停在LG LOGO 的
bootloop呀!自然選擇先修再說,幸好有當場修好,我能帶回高雄。
以上
供各位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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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是換好了……
再次發生bootloop死機?沒人敢保證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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