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gami0226 wrote:我是一般通訊行辦的...有給訂購單 訂購單應該不算吧,那不等同於付款的證明。如果是發票+拍照清楚的話應該都是沒問題,我的審核也過了。*「購買憑證」係指發票、收據、帳單*上傳之購買憑證需清楚載明購買日期、購買門市、購買機種,請詳閱活動辦法
huanchin6511 wrote:LG真的很沒有誠意...(恕刪) 正常來說通訊行也都有發票才對, 畢竟月營業額都有可能會超過20萬就必須開發票,通訊行如果為了收現金, 退了那5%營業稅, 那可能沒開發票給你, 或許跳水就是這樣跳來的也說不定.相對地一般出貨單很難辨識是否有真的交易行為, 因為也有可能抄下盒上的IMEI及影印出貨單後辦退貨, 個人倒是建議你回通訊行索取發票看看.購物網站購買個人倒是覺得比較有保障, 可以下載購買證明留底, 有需要登錄發票或有保固需求的, 另外再索取發票紙本,萬一遇到需要維修(不一定是手機類), 也可以透過購物網站報修.
iSwim wrote:看來這個周末就可以...(恕刪) 應該沒那麼快?不是審核成功後,寄送工作天7-14?還是大大已經另外買電池了?------------------------我也審核成功,希望早一點來,好想使用呀,現在出門一顆都怕怕的,用的綁手綁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