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與南陽現代汽車維修爭議訴訟經驗

感謝分享,我非現代不買


胖頫 wrote:
感謝蔣萬安委員服務處...(恕刪)

經濟部中部辦公室109年8月10日召開汽車維修服務定型化契約範本暨其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修正草案),修訂會議記錄目前還沒完成審議公告,但已經把業者應配合完成鑑定、業者舉證責任(需提供維修爭議車輛判定說明書)、提供維修手冊等。
只能說辛苦了QQ
謝謝您願意把過程及資料分享出來
無論輸贏
只是為了一個信念
無形中也幫助到需要的人



諾米 wrote:
謝謝您願意把過程及資...(恕刪)

交通部未依公路法第61-1條第四項會同勞動部訂定相關事項管理辦法,及經濟部汽車維修服務定型化契約範本暨其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範不足及沒有罰則,消費者在汽車維修爭議訴訟中是很弱勢的。
其實不該小看車主PO文的力量,多數車主還是怕麻煩。
特別是知道車子日後有事,上網尋求協助時。
還會被其他人羞辱,是我也會覺得買這品牌是自找麻煩。
各品牌都有不良率... 並非買別家就保證沒事一樣,重點是廠商願不願意負責

如果今年預算相同再讓我買一次車,我還是會選現代,非常抱歉
ohj600430
各品牌都有不良率....重點是廠商願不願意負責。這句話講的真好,按個讚 !
胖頫 wrote:
交通部未依公路法第61-1條第四項會同勞動部訂定相關事項管理辦法,及經濟部汽車維修服務定型化契約範本暨其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範不足及沒有罰則,消費者在汽車維修爭議訴訟中是很弱勢的。


所以樓主的修護師父沒有乙級執照,也沒有罰則?那師父什麼執照都沒有?
https://liff.line.me/1454987169-1WAXAP3K/v2/article/ermw8n?utm_source=copyshare

消保處公布汽車維修定型化契約
已將陳情事項納入
現在就差汽車服務廠對汽車修護士的在職訓練應該交通部及勞動部誰來督導,維護民眾財產權益及道路交通安全
https://auto.ltn.com.tw/news/18466/43





看到這則新聞就想到四年前因與現代汽車有維修爭議,申訴及訴訟過程證明了許多對消費者不合理的地方,經過陳情在今年5月3日行政院消保處公布汽車維修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車廠會因而改善嗎?

看來現代汽車總代理南陽實業還是用
「專業機構鑑定」老招來卡消費者
胖頫
遇到維修爭議記得看看知道原廠申訴處理有哪些奧步,修法定型化契約原廠要提供爭議車輛判定說明書、不得拒絕合意鑑定……等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