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各位的意見.虛心接受.希望此篇到此為止

有錢家小孩.現代不適合你.去開賓士

weimingchiu wrote:
昨天去竹北現代試乘....(恕刪)



樓主肯定是年輕小夥子!所以不知老漢推車的樂趣!
marlborobb wrote:
試乘車讓客人開到沒油...(恕刪)

不推車 +1,
這種態度是服務業嗎, 看不到車廠出來道歉
是不是輪胎爆了也要試乘者幫忙換胎.
試乘要簽那切結書! 那應只是指駕駛不當造成車體有損壞才需賠償.
若擴大解釋成所有的意外, 這家車商不買也罷, 想必日後保固都是以車商立場思考.

klein3358 wrote:
有網友提到簽下的切結...(恕刪)




那又不一樣囉

若能舉證駕駛已經換人

那就跟樓主無關了

重點應該擺在有沒有放三角標誌以及走人這邊

wasace wrote:
推車有那麼困難嗎?車...(恕刪)

有業代跟出去,車子交給業代,就等於還車了。
知難行卻易

沒推過車推一次不就知道了
推車只要沒有坡度,其實都不難推(2000kg上下就沒推過,但應該不會差太多)而且還2個人

不過這種服務真的是不行
wang111 wrote:
快車道推到慢車道再到路肩,有SENSE的都知道車不要動,放警告標誌等救援較安全吧。。。


噗~別誤導人,自認sense有多高
看一下處罰條例,
不移車也是會被罰的,別以為只要放警告標誌就沒事
別忘了,車子是能移動的,
放在快車道上是會妨害別人的....
第 59 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發生故障不能行駛,不設法移置於無礙交通之處,
或於移置前,未依規定在車輛前、後適當距離樹立車輛故障標誌或事後不
除去者,處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
車沒油很跨張 樓主直接走人好像也怪怪的
前面這些人是怎麼了?在一個正常國家的服務業中,這種事是根本不應該發生,發生了,就要用危機處理的方式保護公司信譽。

今天換做是你開開心心去買車,結果光是試車就出問題,那誰還敢買你家的車?誰知道你說的售後服務是不是一樣沒油,保固兩天後一切靠自己?

現在社會是怎麼了?是非對錯都不分。
難得的試推體驗,應該好好感謝業代才對,何苦倒打一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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