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說樓主衰小法規只會檢討你不會檢討為什麼後車的鑽縫帝為什麼不煞車,沒有注意空間變化的任何可能性,而放棄超車念頭,乖乖在你後面跟車等你確認有動作或動作完成或考慮從左側超車,就算他被對向撞也不甘你的事。他大腦思考完考慮從右側鑽車就自私了,前方車還要考慮什麼我不懂。以後人類基改還要一對雙眼長後面? 神奇法規。不過講幹話只能在自己心理,不能拿出來講。以後逼大家只買BMW X6或BENZ GLE之類的澎澎車看起來很寬的車或 4噸貨卡在開---------------恭喜樓主找到法條了,我覺得會贏。---------------你的後方鏡頭足以看到 機車在後方判斷能力有問題,到路口硬要加速超車而不是減速注意路口狀況,這不是判斷能力有問題不然是?屆時如果有上法院一定要跟法官講,當場播放,證據都在你這邊,不用怕。
在台灣開車的環境就是這樣不能靠打方向燈 不能靠車子儀器 更不能靠感覺只能眼見為憑 在德國考照 就是這樣 右轉頭一定要往右後看 否則考不過當然任何輔助工具都用上了 還是發生車禍事件最後也是只能依靠法條 跟地上的線 來做最後的依據雙方人沒事情 就好 花點小錢 學點經驗社會就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