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各自處理這種事啦...沒報警..沒有現場的紀錄,事後才協調,基本上你贏面很低而且對方是機車,加上台灣的鬼法律,對方想要射後不理你也只能自認倒楣吞了,不管事大事小,當下一定要報警是說你應該也知道台灣法條都在保護加害者騎車逆向去撞車子,撞一撞受傷還可以告車主這種法條你還期望什麼? 自己開車本來就要有防衛性駕駛
之前朋友也是在路口右轉,一台機車雙載從路邊水溝蓋鑽過去撞到對方開價5萬修機車加上後座女生除疤治療費用,結果後來調解時對方找了朋友來開價變12萬朋友不爽想說上法院跟他講法律,不過後來保險公司一直勸說他不要過失傷害這條告你就沒完沒了,後來好像3萬多保險公司跟他和解所以法律看看就好,到時後判決說不定也是傷者為大....
個人覺得樓主沒有錯~(如果真的已經先打了方向燈)單側就單線而已,機車又在最後一刻入彎前才鑽過去,樓主看照後鏡的時機應該剛好是在機車鑽入前,所以認為旁邊沒東西而且單側旁邊又有一根電線杆到底是還要注意什麼= =根本不會想到這時候會有機車從後面鑽出來也沒有人開始轉彎後在看照後鏡的,說沒看照後鏡的不是沒開過車就是沒想想自己開車的時候什麼情況..而且就算樓主在彎中有看照後鏡那個入彎的角度也看不到機車啦完全無法注意,那機車這樣鑽,這個情況不管誰來開都一樣會車禍...
sent3 wrote:打方向燈比較大?轉...(恕刪) 這個要看路權吧正常單一線道.車輛是不能超車的只是機車體積小一般都從旁邊超過去台灣對這方面也比較沒要求但真的要超的話從右邊超車也是會被開單.這樣超過去出事汽車不會沒責任不過機車要負的比例比較大至少一個應注意未注意要擔所以我右轉都會特別靠邊不留空隙沒有人受傷的話就等鑑定報告出來再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