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rbking wrote:
關於知識產權(台灣叫做 智慧財產權 = = 感覺你們的用詞比較酷)你就放心吧。絕對不會被告到翻,了解老羅的人都知道他十分注重知識產權的保護。所有的商標、手機所用的專利都在國內外做了申請,他不會蠢到去美國市場就被蘋果索賠幾個億。
當然。他能不能去美國市場也是后話了。
先過個半年看看。
其實我敢肯定如果這是個能對蘋果造成威脅的公司
是絕對會被告的~(現在還不是...所以我想蘋果也懶得理吧?)
看看三星吧...他仿的部分比這支T1還少就被蘋果告了
而這支幾乎快到9成像iphone的手機...我覺得蘋果真要告一定勝訴!
回到重點...蘋果是不會在中國告的~畢竟中國還是比較偏向本土企業
如果這手機沒有在歐美市場對蘋果造成威脅的話...應該是沒事!
只是...我真的不喜歡這種盜用創意的做法
即使設計師是蘋果的原設計人~但是不同的作品要有不同的創意...那是職業道德
也是創新該有的基本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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