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x9901mk5 wrote:
不要一副別人沒用過的...(恕刪)
我已經修正說法,避免誤會,你說話不必那麼衝!
另外有手機也並不代表會用,沒必要搬出來壓人吧!
而且我也都說是多工視窗了,不是原生的多工處理。分割視窗或浮動視窗都是多工視窗的運用,只是相容性上TX的做法相容性比較高。NOTE2也有浮動視窗,但只能叫NOTE。
另外,SONY並沒有很神,他只是做法比較符合人性罷了。
還有,大大買那麼多手機是要做什麼?賣手機的?
TAB10.1 要怎樣才算有用過?用過1年才算用過?兩年夠不夠?還是要好幾年才算用過?同樣的,擁用並不代表會用。我知道TAB10.1多工運用程式在狀態列上,需要反轉過來才可按。但開啟第三方軟體全屏後,個人真的沒試過去開啟多工視窗。
就好像我用了好幾年的手機預覽桌面模式,原來甩動可以讓圖示飄動,我用了一年多才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