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http://www.networkworld.com/community/node/79179

首先要鼓勵像 Barnes & Noble 這樣的公司勇敢站出來抵抗微軟。其他 Android 廠商都只敢默默接受微軟的條件並且付權利金,只有 B&N 和 Motorola 反抗。

這篇文章大意是微軟所威脅的專利太過簡單 (trivial),很容易找到先例 (prior art),也很容易避開。但重點是微軟的反競爭行為。B&N 認為 Android 做到了 Windows Mobile 在過去 8~9 年做不到的成績,微軟因為跟不上 Android 進步的速度,想用法律手段來減慢和控制 Android 的發展。每賣一支 Android,Android 廠商就得支付微軟 $5~15 的權利金。這幾乎等於,甚至高於 WM 的授權價。這種行為極不公平。被公開的專利如下

基本上都是圖形介面上很基本的設計。Android 廠商跟微軟簽下協議書裡還要求讓微軟有權力干涉 Android 廠商未來產品的設計,以達到控制 Android 發展的效果。

最後 B&N 的總結是

- 微軟公開聲稱擁有 Android 和其他 Open Source OS 的控制權。
- 要求被授權者簽過於嚴格的 NDA。
- 要求收同等於整個 OS 的權利金,然而有爭議的專利卻只是一些簡單的設計,根本不值整個 OS 的價錢。
- 授權條件與微軟的專利無關,一切只為了阻止對手競爭。
- 不接受反競爭性條約者將被告
- 與 Nokia 合作一案中包含 Nokia 須同意與微軟合作,共同以個種專利對付 Open Source 軟體。
- 購買任何能用於威脅 Open Source 軟體的專利。

可見,光是與 Nokia 合作那一項就足以證明微軟反競爭的行為。這種行為同等 PC 上需褡售 Windows 一樣,都是極為不公平的作為。然而微軟不只跟 Nokia 合作,其中還有 Apple, Oracle, RIM。這幾家公司聯合以 50 億的巨額買了 Novell 的個項專利用以對付 Android,而 Google 卻只能開 9 億的價格。

我寫這些只是希望消費者不要盲目的追求品牌。有些公司的行為不值得我們金錢上的支持。市場講求公平競爭,沒有競爭者就沒有好價錢。消費者必須認清這種公司,絕不能允許這種公司這樣猖狂下去。

Si_NZ wrote:
來源:http://...(恕刪)


說得太好了...不去爭取自已的權利

就只能默默的被壓榨

請大力分享 http://ts.la/chiahsiang6720

Si_NZ wrote:
來源:...(恕刪)

這也只是有拿出來告的, 沒拿出來告的未爆彈不知還有多少, 如果全部都需要一件一件去舉發的話, 那付出來的金錢跟時間也是很可觀的...
「旅行不是為了孩子會記得這趟旅程,而是我們旅程的回憶裡有他們。」 - 網友分享
我覺得其他家廠商要不再受微軟的欺壓了,應該硬起來,我真的不解為啥apple and ms在產品賣不過對手就開始使用爛招來打擊,不是應該要良性競爭讓自家的產品更精進嗎??結果對手一直進步,自己確原地不動或者偷一下對手已有的功能然後再包裝一下,只要拿專利出來告一告限制對手銷售區域保護自家產品銷售量,真的覺得很不恥.......
可是微軟是台灣廠商可以跟google談判的籌碼

Acer直接嗆google說她根本不夠開放 只讓特定廠商做發表會的機子

張忠謀更直接在Schmist面前講 韓國是大家的敵人

要不是有微軟 Google不會鳥台灣

Apple是明小人直接告 微軟是暗小人私下拿 最後Google是偽君子

台灣人加班熬夜給人家作labor 賺到的錢呢? 還不是又要乖乖吐回去

traveltw wrote:
可是微軟是台灣廠商可...(恕刪)


別亂塞話給張忠謀啊XD
那是施振榮說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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