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951217 wrote:剛到手時跑了4家通訊...(恕刪) 這判斷為人為因素太過分了~~明明就產品設計問題 為什麼要算在消費者身上版大應該請華碩提出人為損壞的證明否則版大是可以去消保官那邊提出申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