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不拉嘰的蔥 wrote:
罵人不要臉,很危險...(恕刪)

感謝你幫忙搜證
我隨時可以請我們公司法務部律師,法律制裁他了
我要換小老婆 wrote:
感謝你幫忙搜證我隨時...(恕刪)


你自己也公然侮辱
也還沒道歉呢

證據在這
我隨時可以去警察局喔
我要換小老婆 wrote:
打出來什麼?還是你看...(恕刪)

呵呵
你的意圖這麼明顯
不是笨蛋基本上都看的出來
不要再找藉口了啦
要不然你幹嘛特意把那2個數字字體弄粗呢?

a38704415 wrote:
呵呵你的意圖這麼明...(恕刪)


你貼的那張圖
我留言罵了誰?罵了什麼?
好像都沒有耶
不都是自己被害妄想對號入座在找碴?
我要換小老婆 wrote:
這樣子啊那反誣告跟妨...(恕刪)


誣賴罪就夠好笑了
a38704415 wrote:
還在狡辯啊呵呵做壞事...(恕刪)

基本上 反白或標示 檢察官就可以確定了

真的是M01法律日常啊
我不信一個在中華民國要用誣賴罪告人的人講的話
saokie wrote:
基本上 反白或標示 ...(恕刪)

呵呵
看他要不要道歉
真的不道歉
就沒辦法囉
我要換小老婆 wrote:
你們兩個也是版上娛樂...(恕刪)

呵呵
不是你誹謗我嗎?
一直說我是寫手
但我不是

a38704415 wrote:
呵呵不是你誹謗我嗎...(恕刪)


你不是到處說別人是反串仔、碩黑、不要臉?
很多人都沒等到你的道歉公告!
我要換小老婆 wrote:
你不是到處說別人是反...(恕刪)

那你罵我的事情要跟我道歉嗎?
我相信你不會
我說的是事實
大家都看的出來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9)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