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ckyen151 wrote:
48樓樓主貼出來的保...(恕刪)
我要挺65樓的發文
一支手機設計上應該廣泛考慮使用者的習慣
不應該侷限在"手"機上,不應該讓使用者只能用手拿
不同使用者不同習慣性,有的就習慣用手拿,有的則習慣用鼻子端
甚至有的用念力....
zefone的敗點就在不能隨心所欲的使用,這是我用了將近2個月來心得
bruce3469 wrote:
華碩電腦用過不少,手...(恕刪)
物主如果要和華碩打官司上法院,改用別的說法,比如說:輕輕一碰就爆了,不像IPONE,我當成鎯頭敲釘子都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