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 仔細再看
被告:defendant 是正確
原告:plaintiff ----> 引申 當有 complaint (不滿 不平 苦情時) 就-----> 變原告 plaintiff
tiff: 英文字面有 quarrel,dispute 爭執爭議的意思
prosecutor: 通常用在 提起訴訟的檢方, 日本稱之"檢事"。
D.A. (district attorney): 州的檢察官(US): viki: In the United States, a district attorney (DA) is the chief prosecutor for a local government area, typically a county. The exact name of the office varies by state.
Attorney General (US): 美國司法部長

在法庭上(US) 通常我們尊稱法官為 "Your Honor" 。
路上遇到 警察 我們都說" Officer".
soziwow wrote:
在對岸"有法",就是...(恕刪)


別看中共就High,人家於法有據;台灣也有鼎鼎大名PORTER INTERNATIONAL事件,跟大陸無印良品一模一樣,兩岸一家親都一樣爛啊,果然血濃於水。
soziwow wrote:
在對岸"有法",
就是無法無天!


樓主說得很好,不要在腦補了
"""其實商標這種東西應該就是看誰比較快註冊吧"""
正腐助大家吃萊豬,配核食, 用心涼苦。>>>>>>>>> 大馬女子來台讀書被姦殺,讓全世界看見台灣。
soziwow wrote:
好 仔細再看被告:defendant...(恕刪)



果真受教了
可以私底下教我英文嗎 哈哈

看起來英文超強的~~~
世界有多大,你就有多渺小
亮晶晶賓館 wrote:
別看中共就High,(恕刪)


可是這種商標的東西
感覺不管在哪 就是先申請先贏阿

查過台灣的法律,的確也是這樣,也可以透過授權商標的方式
世界有多大,你就有多渺小
jettakimo wrote:
樓主說得很好,不要在(恕刪)


沒錯 說的中肯
其實我們不應該甚麼都聯想到一塊去

雖然政治因素感覺對於我們而言就是比較敏感~~~
世界有多大,你就有多渺小
拜託

對岸司法是個笑話

定讞都能駁回囉

判完在補證據做做樣子

打擊異己就會安上貪官罪名抄家滅族來辦...薄希來案

專利與商標註冊在這種鳥國家算是笑話
allenhuang1971 wrote:
拜託對岸司法是個笑話(恕刪)


所以你的意思是說其實對岸也偏袒自己的國家的產業囉
但是看到的無印良品事件
就是因為棉田公司搶先註冊
才發生山寨版的告贏正版的現象發生

另外:
為因應山寨告贏正版的罕見情況,來自日本、真正的「無印良品」公司只能將被控侵權的產品,名稱由「無印良品MUJI」更改為「MUJI」。

所以重點還是我覺得沒有什麼偏不偏袒耶
看到新聞的事實審判是這樣 或許背後有什麼原因
但我們也不得而知。
世界有多大,你就有多渺小
凱基期貨JC wrote:
果真受教了可以私底下...(恕刪)

小弟才疏學淺,搬門弄斧,才多知道幾個英文字母,見笑!
allenhuang1971 wrote:
拜託對岸司法是個笑話...(恕刪)

完全認同!
打算賣"甜共巧克力"!
好擔心對岸搶先我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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