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台灣人無法佔據懸疑、推理、驚悚小說的一席之地?

cckm wrote:
作家很難有完全的自身創意,尤其在現代,
書看多了,難免受到某些風格或內容的影響.
融入別人的說法,用自己的話重新組合說出來,
寫得好可以稱為創意,寫不好就近乎抄襲....(恕刪)

作家是否「很難有完全的自身創意」,我無知,因為我不是作家也沒和作家交流過呀。

「受到某些風格或內容的影響」和抄襲有很大的分野。

「融入別人的說法,用自己的話重新組合說出來」,這要看重組的說法是背道而馳或是隨聲附和,依實況才能定論抄襲否。

「寫得好可以稱為創意,寫不好就近乎抄襲」,然而,好或不好,會因閱覽者的層次不同,而有所差異,所以創意或抄襲,只能用事實定論。
cckm wrote:
有沒有「新意」,得看創作者功力和讀者接受度,
其實和說笑話一樣,聽過的是老哏,沒聽過的是創新,
所謂「抄」,不一定就是一字不漏的複製貼上,
更多是重新改寫別人的故事情節.....(恕刪)

我認為任何人在任何書都找不到雷同的內容就是「新意」。

我沒聽過那笑話,以為是創新,你告訴我,別的故事早已有,那我以為的創新,肯定不是創新,這才是事實。

「抄」當然「不一定就是一字不漏的複製貼上」,所有我說︰「抄襲作品」則包含了眾多因素。

「更多是重新改寫別人的故事情節」之中,作者有明言「改編」,則不稱為「抄」。作者有意將「改編」成為自己的「原創」,則稱為「抄襲作品」。
cckm wrote:
有時後是沒看到原始創作,有時候只是可以接受,
畢竟書太多了,任誰也看不完......

每個人都無法看完所有的書,但是每個人看的所有書,不會全部相同,然而同本書,卻能在不同人眼前出現。

所以當同一本書,經過無數人閱覽後,是否有抄襲現象,會現形。

因此我說︰「任何人皆無法指出有抄襲的現象,就不是抄。」這和個人有沒有看過,沒有直接關係。
Mark9813 wrote:
以前我會到誠品買書,...(恕刪)
我也是kindle愛好者,自從用kindle看書之後就再也不習慣看紙本書了...Amazon有很多免費的英文書可以看,好讀可以下載中文書,2016年買了第一台kindle,前陣子趁特價替換掉了新版的kindle,真的有它相伴,到哪裡我都不會沒事做!
Mark9813 wrote:
我說的不是世界懸疑、(恕刪)


台灣對於通俗文化有人耕耘,但是整個社會風氣不怎麼鼓勵的。
社會的整體環境認為可有可無,缺乏好的行銷環境,自然就是這樣。

國人在文化認知上,認為這是一種通俗娛樂,對於工作賺錢沒幫助,默默看的人其實不少,
但是談到勇於提高社會聲量,就很少人願意作。
所以會看到美國或日本都有相關的獎勵措施,不管是民間舉辦的,或官方舉辦的,都有。
但是台灣就很缺乏這些措施,也許認為這些作品難登大雅之堂,公開推動的意願低。
講起來還是一種次文化興辦與流行推動方面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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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9813 wrote:
附帶請問大家,為什麼好讀網站傷害了作家的利益却不會被取締?


當初好讀成立的目的,比較偏向已經絕版的書籍,
已經絕版的書籍對於出版社來說,是沒有商業利益的,
對於這種書籍出版社幾乎都不會提告。
提告也沒商業利益可言。
何況有的出版社可能也結束營業,這本書沒人管理。

有商業利益的書籍對出版商來說,
一定會用紙本印刷,裝訂成冊的方式在市場上重新進行銷售,也會有各類行銷活動。
這時候會想到運用好讀網站機制的人應該是不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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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delionJack wrote:
已經絕版的書籍對於出版社來說,是沒有商業利益的

絕版書只是許久沒人要出版而已,
只要版權還在,就會有商業利益,
說不準哪一天又會在市面上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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