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luKu0811 wrote:哇塞~各位有沒有必要...(恕刪) 這位美人兒~~簽名檔當然可以放您的blog^.^重點是您的內文出現您的blog就違反了01版規其實大家都是善意的提醒真的不要看的太重。
歡迎aibo lin再度回來唷!!!相信這篇也會是超人氣的啦!!不過各位也不要失焦了~這次的焦點不再化不化妝也不在板主有沒有放blog而是在那頂帽子!!!個人覺得帽子是幾霸婚的啦各位覺得哩?!請把焦點放在帽子上喔!!謝謝合作!
MiluKu0811 wrote:哇塞~各位有沒有必要...(恕刪) 有沒有分身我是不在乎啦反正也那麼多人有過分身了不過我專門針對那個忽男忽女分身狂絕對不會針對你嘿嘿嘿我只是怕你又被停權了帳號得來不易呀PS:分享帽子很不錯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