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鄉苦工 wrote:
還好耶
視光師好像也沒多厲害
我還是比較相信眼科醫師
眼鏡行是要去跟他殺價的
不然都被貢盤子貢假的...(恕刪)
被貢盤子?眼科配的眼鏡就比較便宜?
那你就繼續去眼科配就可以了,為何還要去眼鏡行殺價?
hi? wrote:
其實這就像是以前的醫藥分類一樣!看病找醫生拿藥找藥師!大家都了解也不會有人有異議!而現在問題是出在眼科醫師是否親自驗光呢?眼鏡行的素質專業參差不齊!驗光師法案又遲遲不通過!照成這個亂像!如果像國外的制度眼睛疾病找眼科醫師,屈光異常視力不良找視光師,跟醫藥分類一樣讓國人了解!就不會有衝突!現在國內各大專院校包括醫學院都有成立視光學科系!而且也都有一二十年以上了!職場上要驗光配鏡記得找專業的視光師驗光才是有保障的!如果都只貪圖便宜找拼價的眼鏡店那當然會出問題啊!個人小小見解,請多多包含!...(恕刪)
DiorHomme wrote:
如果真是眼科醫師阻擋法案的話,我倒覺得這個「阻擋」是對的。
想請教兩個簡單的問題:
1. 近視完全不能治療?
2. 驗光師要如何判斷客人是用眼過度的暫時視力不良,還是非暫時性的視力不良?
DiorHomme wrote:
說得好義正嚴詞喔!
原來學生視力不良就一定是近視遠視亂視,只要合格驗光師就可以解決問題?
原來驗光師這麼厲害啊!可以「診斷」學生視力問題,有「需要轉診眼科醫師就開轉診單」!
哇!原來台灣近視率世界第一就是因為醫師開散瞳劑的關係呀!
驗光師真偉大啊!驗光師應該去當衛生署長的呀!
科科
如果真是眼科醫師阻擋法案的話,我倒覺得這個「阻擋」是對的。
想請教兩個簡單的問題:
1. 近視完全不能治療?
2. 驗光師要如何判斷客人是用眼過度的暫時視力不良,還是非暫時性的視力不良?...(恕刪)
andy032160 wrote:
andy032160 wrote:
DiorHomme wrote:
謝謝您的回答,長知識了。
買房子去問賣車的會奇怪嗎?難道驗光師買房子都只問房屋仲介,不會多方打聽??
不過當然沒有人配眼鏡會去雞排店。
大家的建議是:檢查、治療視力不良去眼科,配鏡才到眼鏡行,不是嗎?
樓主問題陳述部分也寫得很清楚,學校是要求檢查視力到眼科,並非要學生到眼科配眼鏡啊!
近視並非「完全無法」治療的喔!所以才需要醫師診斷呀!您說是不是?
除非醫學與視光學對「治療」的定義不一樣。
我相信驗光師的專業度這麼高,一定有像醫護人員那樣的每年進修要求,應該有吧?
要提昇驗光師的地位與專業形象,批判眼科的動作要如何做,可能需要再想想。
藥師公會倡議醫藥分業,也沒有批判醫生開藥錯誤的路線。
另外,說到壓力團體/遊說團體,我很難相信這利潤會比眼鏡業的利潤大耶!...(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