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決)想請教大家該怎麼辦?(不小心把眼鏡行的眼鏡右鏡腳弄壞)


white3456 wrote:
前幾天,我去調整眼鏡...(恕刪)


我覺得就查明價錢

詢問清楚

該賠的就賠給他

不過像他這種亂打電話

一點基本禮貌都不懂的人

我這輩子都會把它列入黑名單 絕緣了
由你們比較的商品跟老闆對你們的態度來看,年紀應該很輕且家境不錯?

大家就別替原PO擔心啦,這點小錢不算甚麼
yourfuntime wrote:
由你們比較的商品跟老...(恕刪)


4000元是小錢,你當我是住在天龍國嗎?我只是很喜歡眼鏡,喜歡跟愛好眼鏡的人討論,你不會跟同好討論你的愛好嗎?從一開始到結束都是我去調整眼鏡,然後我朋友去看眼鏡,我們請老闆介紹而已...只是後面的事情就跟文章一開始發生得那樣...

white3456 wrote:
4000元是小錢,你...(恕刪)


其實你都決定要賠了

只是本來不用

現在要而已

就賠吧...反正只是感覺差了點


不過話說這麼貴的鏡框會擺桌上給客人摸來摸去的...?
現場沒講好.人都回家了還索賠啥~就算腳架壞了叫廠商換一個那都是簡單的事
你如果良心不安就拿錢給他.叫他把眼鏡給你.回來自己拿去換一下腳架.
如果沒啥錢就別理了.他再打電話來就不接是能咬你逆.

我告訴你.你在這邊po這文.只會得到一堆不客觀的答覆.因為不是回話的弄壞的.回的只是利用大家能讚許的理論來回你~相信我..兩個建議你擇其一。

要是我就叫廠商吸收換一隻.給客人留個好印象.這樣以後客戶才會更多介紹~
一點小事而已

樓上有從事眼鏡10年經驗的.那我就是從事眼鏡20年經驗的。
如果樓主主張是仿效老闆拉扯鏡框導致意外發生
狀況就跟前面的假設不同

比如你今天去試車,業務表演甩尾給你看讓你甩 你也甩得很高興
後來試乘別台,業務沒跟你說這台可以不可以甩,結果一甩就撞牆了
你可以去查看看,責任不是100%屬於顧客

回到原點 以前IC一支賣12000的時候我跟熟店買過6000
所以你跟我說這16000的鏡框沒賺超過4000我不信
這樣的店家連個4000都吸收不起?

要嘛當場就說要等報價再討論賠償金額
說了自己吸收又出爾反爾,這樣做生意的態度也是不怎麼樣
應該說要多幫我介紹讓我少虧點,真是糟糕的店家
轉眼就10年了
如果撕破臉的話

大概店家會跟我查到一樣的資料




毀損:

  a.毀滅:使財物不復以原有方式存在;

  b.損壞:使財物全部或部分喪失其原有功能、價值。

  (2)《民通》規定侵害物權行為主要有侵占、毀損兩種。

  2.須有損害實施實質條件:指物權人的物權受到損害的事實不一定是財物損害。

  (1)直接損失。

  (2)間接損失:

  A.未來可得利益/非既得利益:判斷時間標準為侵權行為發生時;

  B.未來必得利益/非假設利益:該利益的取得具有現實可能性,不是抽象可能性;

  C.該利益損失必須為侵權行為可及範圍內。

  3.侵害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須有因果關係。

  4.須侵害人主觀上具有過錯。
[編輯]
損害賠償原則

  損害賠償原則包括三點:

  (1)全部賠償原則:指加害人應當賠償因其加害行為給物權人造成的全部損失。

  (2)損益相抵原則:

  A.如物權人因損害發生而受有利益,應當將此利益從損失額度中予以扣除;

  B.侵權人僅就二者差額部分予以賠償的原則。

  (3)過失相抵原則:指在侵害物權的損害賠償責任中,由於雙方的混合過錯成立而減輕加害人責任的原則;

  A.過錯比較:指通過比較加害人和受害人雙方的過錯性質、過錯程度,以決定當事人雙方責任承擔和責任程度。

  B.原因力比較:指通過比較引起損害發生的各種原因所起的作用力大小,而確定雙方應承擔責任的大小。

  ①當事人雙方過錯無法確定時:應以原因力大小確定責任比例;

  ②當事人雙方過錯程度能夠確定時:原因力大小對責任分擔起微調作用。
[編輯]
損害賠償方式

  損害賠償有二種方式:

  A.折價賠償:指將物權人所遭受的財產損失,摺合成現金,以金錢予以賠償;

  B.實物賠償:指以同種類、同質量的物替代受損害的物。
謝謝各位前輩的意見,真得很受用我想我會在開工日當天,就把這件事了結了,我會把這件事當成一個教訓,以後會更加小心,我想請問前輩們有甚麼眼鏡行可以推薦的嗎?在台北,我真的深深的受眼鏡吸引...

vsop999 wrote:
現場沒講好.人都回家...(恕刪)


Markus T的特色是鏡框材質醋酸纖維,且鏡框和鏡腳無螺絲設計。
壞的買回去修,也是一種困難。

有些品牌的東西,是店家要請廠商給他販賣的
有時候廠商還會篩選店家,符不符合商品形象
不是一句叫廠商吸收那麼簡單

我想原本店家,應該也有想過要請廠商吸收
可能也是因為壓不下去,所以才向樓主求償

樓主說他喜歡眼鏡,請店家介紹,然後才不小心弄壞眼鏡
這個觀念真應該改一下

我喜歡超跑,不過就算有機會可以試駕
我也不會去考慮
因為我知道有個萬一,對我來說會是個負擔。

Markus T的眼鏡幾乎都是破萬的,拿起來觀賞以前
早該有個心理準備

vsop999 wrote:現場沒講好.人都回家了還索賠啥~就算腳架


請問一下20年經驗的前輩,要拿從事眼鏡相關的勞保證明出來看看嗎?
我可以提供我的出來,願意嗎?
請別說的那麼篤定... 全台賣這牌的店家,還真的沒幾間有能力請代理免費吞下來的...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