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0/8474314.shtml

網路商機發達,卻難以課稅,財政部要堵漏,決定從郵包下手。依據財政部最新規定,即日起,郵包進口完稅價價格在新台幣3,000元以下者,雖享有免稅優惠,但適用對象從嚴控管,凡是30天內郵寄次數超過二次,或半年內達六次以上的「頻繁進口人」,將會喪失免稅資格。

因應淘寶網等網路交易頻繁,財政部修正「郵包物品進出口通關辦法」,重新規範進出口郵包的免稅及報關、通關相關規定。基於現行進口郵包享有完稅價低於3,000元可以免稅的優惠,導致「化整為零」避稅的進口案件激增,新辦法已升高防弊層級。

財政部指出,海關將針對郵包進口次數頻繁者設限,列管自國外寄遞地寄至台灣同一收件地址,或署名相同收件人的進口郵包,依其郵寄次數,30天內達二次以上,或是半年內郵寄達六次以上者,不再給予免稅優惠。


結論:太不爽了,看來以後很難躲關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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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星期我也有一件a&f會到~
美金100多~只能希望有沒有好運可以閃過了~
中華民國萬萬稅~~~
感覺很沒道理耶!!! 有時候缺貨補送怎辦???
只能說無言....

大白鯊都不敢打,只敢抓小蝦米
應該還沒開始執行吧??
剛剛去看一下財政部的法令
http://web.customs.gov.tw/ct.asp?xItem=42974&ctNode=5827
http://web.customs.gov.tw/ct.asp?xItem=22404&ctNode=5829



GGGGGGGGGGGGGGGGGGGGGGGGGGG找到了
郵包物品進出口通關辦法:http://ppt.cc/Wxwq

財政部 令 中華民國 103 年 2 月 7 日

第 十二 條
自同一寄遞地寄交同一地址或同一收件人之郵包物品,次數頻繁者,不適用本辦法關於免稅之規定。

前項所稱次數頻繁,指於三十日內郵寄物品二次以上或半年內郵寄物品六次以上。
一開始想到的是代買業者GG,
但是後來想到的是代買業者更有賺頭了,
跟買家收商品應稅稅額,實際上少報商品價值少繳稅,顆顆。
偉哉騜政府關稅壁壘,
國際貿易不流通,國內消費不振,台灣GG。
太誇張了吧
可憐的民眾!又成為肥羊
廠商絕對有辦法弄一些不同的寄件地址
可是對於一般民眾.
如果在國外購物網站買東西(如amazon/iherb)
這些寄件地址都是他們公司..
一個月買兩次就會被課稅
太不公平了!

這就是現在的政府.....往財團靠.......沒錢..就找人民拿...
問一個笨問題文中說到的是郵包
走淘寶國際轉運的那些EX順豐 樂趣購 ...等等
算是郵包嗎?
1個月2次 半年6次
應該很容易就超過了吧...
這政策明顯是想抓一般民眾了吧
廠商一定有辦法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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