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gal wrote:
這篇看到現在,實在令...(恕刪)
現在才看到Orz...
扣帽子技巧也好一點好嗎?
嘴砲?那拜託你拿點東西來證明我說嘴砲咩。
事實上就如我所說的一樣,還要在那邊說什麼?
下三濫的商業手法哪都可見,如果你認為他犯法,拜託去告好嗎?
大家都強調目前是法治的社會,在沒有確信他犯法時,他都是無罪。
那請問如果他真的抄得這麼凶,那日本吉田在幹嘛?自己的權益都不會維護嗎?
之前鬧很大上法庭,現在又怎樣?
那法律給他的判決是對還是錯,我問你。
縱然我知道他的方式不對,但是我只知道買他的消費者不會是不對的,畢竟他是一個"合法"的廠牌。
今天請去回顧一下當初樓主分享新東西的喜悅時,換來怎樣的回復?
拜託請去尊重人一點。
我了解大家都愛這個品牌,我了解大家對於他的設計情有獨鍾,但是也請把你的熱情先放下一邊,用頭腦去想想事情。
用道德去批評、去看,我想你會看到這世界有多醜惡。
看看intel之前用什麼手法來對他的廠商,你要說他不賤?
那照你們的論點來看,購買他的使用者又怎樣?
他現在又怎樣?
事情從不同角度來看都是有不同的定義,所以才有法的存在,法的存在就是給世人一個成文的規範去遵守。
intel、台po的作法從他們自己方向去看,是捍衛自己的利益、是轉變的契機;在其他人眼中呢?是下三濫、無恥的作法。
拜託,我們是消費者,廠商的鬥爭隨他們去吧。我們要做的是選擇自己所愛的商品,就這樣而已。
你可以是品牌的支持者,但是你沒有必要因為自己的支持去排斥別人所選的品牌。你可以有你愛的,別人不可以有?
縱使你對他所則是非常痛惡。
他是不是仿、是不是抄襲,我想你的認知、我的認知也許可能會有差距,但是怎樣式仿、怎樣是抄襲,別忘了還有一個法,法就不會有落差了吧。
今天問題點就在於,你們用道德、所謂的常理去看事情,但是別忘了,罪名成不成立在於法。
大家都知道殺人是很可恨的,但是他在判決出來之前,他有罪?
他利用他的權勢、技巧去獲得無罪開釋,請問他到底有沒有罪?
這不是強辯,這不是詭變,這也不是什麼打嘴砲,這是事實,也是這世界走的方式。
你要說骯髒也可以、下流也可以,但是世界就是這樣運行的。
沒聽過玩法嗎?=__=
如果又要扯到什麼公民道德什麼的,我只能說...拜託阿...
我前面都說過在我個人的看法了,現在講的只是法的部分。
強調法的部分主要在於不要給買台po的人那些酸溜溜的字眼與潑冷水。
我也有眼睛好不好,是不是抄襲、是不是仿冒,我自己有定論。
我也是消費者,我有能力去選擇我所能負擔的商品。
我女友如果看上台po的東西,我也會去買給他。
這不是什麼有沒有公民道德的問題,這只是一個消費者基本的能力,擇己所愛。
還有阿...公民道德有教到這段?=___=
如果真的要反使用下三濫的商業模式的廠商,那...會很辛苦喔...
士農工商,為什麼商要放最後面,想想吧。
那些打嘴砲的嘴巴放乾淨點,反對你的且你一點都說不過人的就是打嘴砲?
有點品吧...我純粹講"理",你能就拿"理"來跟我談,剩下的誰才是嘴砲?
Mr. RC
在法院還沒判決出來之前,你能說什麼?
madbull wrote:
好長一大篇喔砲聲隆隆...(恕刪)
炮聲?
去看看前面是誰炮聲吧。
沒有鼓勵你去鑽法律漏洞,而這是不是漏洞也是個問題阿。=__=
大體上只是要人去尊重一個買合法廠商所生產的產品,別在那邊澆冷水等等,他po分享文不是來給人造踏的。
你要說他是漏洞也好,說他無恥也好,這能改變他沒被拔掉的事實嗎?
儘管你心裡在怎麼不恥他,但是實際上他也是個合法的公司,在怎麼不齒也麻煩不要對他的消費者。
消費者是無辜的好嗎?
這有什麼好互不護航台po的,從頭到尾都只是在說尊重消費者觀念而已。
消費者有全力去選擇他所愛的產品吧?
怪了,被品牌沖昏頭了?
今天會說明台po作法主要是屬於詭詐的商業行為,如MS、intel等。
我講的只是實際面,請不要跟我扯一堆什麼公民道德怎樣怎樣的,道德觀我有,我也知道。
但是現實面的東西也去考量一下,世界是就是這樣跑得。
說明現實的東西就被人扣護航?
如果你能,拜託你去扭轉他,或者說的讓我心服口服。
不要說我打嘴砲、愛亂掰,我說的東西哪樣不是事實?
陳述事實很簡單,跟嘴砲、亂掰一點也扯不上邊。
今天台po怎麼做,那是他與日本吉田的事情,一開始會發這些文主要是要讓大家知道尊重別人的分享文。
今天他買的也許是你心目中爛公司的產品,但是罪不在他。
不需要人家在快快樂樂的分享他的快樂時去澆人冷水吧?
他賺得也是辛苦錢阿。
Mr. R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