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y-shin wrote:好像大家普遍都覺得是...(恕刪) 你自己也說了跟人要購買憑證是懷疑他人人格,那麼你有必要在請人看真僞嗎?你也不打算要回那筆錢真僞有什麼意思呢?不敢用,送給人免費都很好用😜😜😜😜😜😜
Ray-shin wrote:高雄有鑑定或二手的店家嗎? 這麼明顯的假貨你都不願相信......我開始懷疑這不是朋友抵債給女友......是有個女人抵給你的你可以去高雄漢來百貨二樓LV專櫃給她們看我在精品百貨樓上餐廳看見位時髦的老阿罵背著名牌包,真心認為她打扮年輕,至於她這個包怎麼來的我認為不重要,整體感最重要
togolin wrote:目前的購證只是一張感熱紙 時代在進步.....像商家會把簽單跟購買明細放在一起裝在有他們LOGO的超小信封袋......我都會當月繳卡費對完就丟了......沒有要轉賣的東西留著幹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