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經解決,也許是我自己的要求太誇張,很抱歉,也很謝謝各位版友的意見,謝謝!!
雪之紀章 wrote:
昨天晚上小弟在新竹品牌經銷店購買了一款POLO皮夾,當時我只有檢查外觀

確認沒問題後就跟店長結帳,但是回家後打開內層發現有兩處規則性著摺痕

沒有檢查摺痕部分的我確實有疏失,但是當下我覺得有摺痕的部分釋放名片夾層的部分

照理說這裡應該是不會有摺痕才對,因為小弟去年也有買了同品牌但不同款式的皮夾

直到隔天早上,我打電話給店長,店長跟我說明摺痕部分是生產時可能會有的原因有很多

又也許是QC檢查時覺得是正常所以才放通關,當時我也有跟店長說明我有疏失沒檢查清楚

店長後來告訴我,網路購物才有所謂七天鑑賞期這是沒錯的

但是如果是到實體店家購買後,如果有瑕疵可能會因為店家認為是客人的原因造成

所以一般來說是不給換得,於是我打電話請教朋友,朋友跟我是說

實體店購買一般都會給予七天商品有瑕疵或本身新品不良都會給予更換

就像買手機,筆電,相機等等

當下沒有檢查發現有摺痕部分我確實有疏失,店長說他開店五年以來也沒有碰過像我這樣的客人

雖然後來店長答應願意給我更換同樣款式的皮夾,但是我還是想請問版上的版友

像我這樣的問題,我的要求會很誇張嗎......我是奧客嗎........

對不起,但我還是想了解你們的看法,謝謝!!...(恕刪)

如果妳有完美主義的話我沒覺得奧客
必竟每個人有每個人的要求
對我而言,這折痕其實你用了以後還是會有,我的porter短夾用了三年,買的時候只看外表,裡面只有稍微看看,外表比較重要,裡面就還好了
你是奧客沒錯 那位店長後來態度很好

順便一提 在消保法中所謂七天退換 應該是指消保法第19條

只有特別約定或符合消保法第19條之情形才有適用,一般消費並無準用。也就是如果不是屬於郵購(型錄、電視、網路等)買賣或路邊的訪問買賣,那就必須商家有做特別的承諾,例如大賣場所標榜的30日猶豫期或鑑賞期「不滿意包退」等等,一般性購物是無法任意主張七日猶豫期的,所以如果你是在一般實體店面所做的消費,是看的到貨品的,那就只能因為商品瑕疵而退換

當然有瑕疵是可以退換的唷
但是沒人可以百分百替你擔保 不是你自己不小心搞的 而且你還"檢查過"了
真的弄到法律層面的話 也未必會贏 別以為消保法在台灣還跟以前一樣 過度偏袒消費者
親身經驗 不過我當時遇到的的確是自己搞出問題的 而且我的商品是服飾 簡單而言 他弄髒了 何時他也不知道
後來警方有問我是否願意針對對方不實控訴這點反回去

我比較納悶懷疑的一點是你都檢查了 怎會沒翻開
因為這很不合常理 當然只能懷疑 不過事情都解決了 既然你上來問了 就這樣回覆你了

雪之紀章 wrote:
昨天晚上小弟在新竹品...(恕刪)

雪之紀章 wrote:
昨天晚上小弟在新竹品...(恕刪)


把摺痕的照片貼上來如何?

也許是真的非常誇張
如果你是要送人的話
那確實是需要更換

但如果你是要自己用
我覺得你太誇張了

不過追根究柢來說
如果很在意的話確實一開始就要檢查清楚
那位店長其實人蠻好的
很多名牌店都是堅持立場

showmefu wrote:
如果妳有完美主義的話...(恕刪)


我了解了,謝謝你的意見


shinya69 wrote:
你是奧客沒錯 那位店...(恕刪)


恩,也許我是太誇張,謝謝你的意見


a.k.a.皮特 wrote:
把摺痕的照片貼上來如...(恕刪)


小弟手邊因為沒有相機,手機畫素怕拍不太清楚,還是謝謝你的意見


charles502 wrote:
如果你是要送人的話那...(恕刪)


了解,謝謝你的意見,這部分我確實有疏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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