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son.lin wrote:
遊戲規則都寫明要付...(恕刪)
+1
真的建議參加任何活動, 100% 遵守遊戲規則
才不會最後覺的不平 但又無人支持
bluecgw wrote:
今天收到退件
覺得活動單位把關真的很嚴謹
但是我的禮物我認為既然違反交換禮物規格,但是活動單位可以選擇通融或讓我補件而不是直接退回
我附的證明有:
1.有PCHOME出貨條碼、原包裝、PCHOME出貨明細條
2.有PCHOME線上電子發票列印影本
3.有商品快照及訂單查詢列印快照
4.物品原封未拆
以上都證明我物品是非常OK的
但是就是違反交換禮物規則第一條,未付發票"正本"
為何會違反?是我的疏忽,因為我太晚買了這禮物是12/5買的,未能及時上PCHOME索取到發票,而PCHOME上面也載明12/15號才能將正本發票寄出...
我檢附了種種的證明都不能參加這次的交換禮物...
唉...若要證明物品的真實性其實有很多以正本發票以外的方法...
真的太苛刻...
真的太苛刻...
真的太苛刻...
各位網友也不用砲我,憑良心講做到這樣了...還不能證明這個東西的價值性嗎?
該物品
現在價值:
http://24h.pchome.com.tw/prod/DRAH0S-A9006EVD8
我付上隨禮物寄送的證明
有照為證:
------------------------------分隔線-----------------
要發票正本....我收到也可以立即補發...
只是,我還沒收到正本東西就被退回來了
我不是不給正本,只是真的還沒收到,只是想說若要補,也是沒問題
正本的實用性跟正偽
對於這禮物交換的定義你們都看的嚴重了吧
退換貨是沒錯,如果我在沒有全省連鎖的店面購買,有正本發票,您要退換貨是不是也要到我所在地的店退換?
難道?您收到禮物後不好用會拿去退錢?退貨?
這是一點
這是偽造?
我已經檢附了那麼多的資料,還用的著偽造這樣一千多元的東西嗎?
想吃官司還是遭人唾棄?
各位想的都太奇怪了吧~
也不是來不來的及的問題,PCHOME價格也不見得便宜,要的就是一個方便快速而已
這次討論只是討論發票的問題
中獎要換當然沒問題,我不貪這種錢,要正本聯絡我本人都可以要到
我也表示我願意後補發票了,非馬後炮
大家也不用看的太嚴重,我僅抱怨
也祝大家都收到自己滿意的禮物
下次再看看時間配合的來否再決定是否參加~
這次禮物就自用了~也學一次經驗
不用再砲,我也表示了~我沒有付正本發票,我沒說他規定如何,只是認為太嚴苛
就各位看文,我這樣也無法證實這禮物的實際價值的話~我也認囉~
jonothan wrote:
悲劇...被退回來...(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