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問:請問自養的小量雞鴨鵝,有人在代宰的嗎?

公司老闆養了一些雞鴨鵝,但長大了也不知怎麼吃。
想找人殺(附近很多屠宰場),但那些都是做大批量的,一兩隻的不接。
請問這該找誰?我記得不能私宰,但這種一兩隻的.....怎辦啊?
老闆住桃園,養這些也不是為了吃,都是別人不養拿來送他的。
文章關鍵字
以前傳統市場的有代宰,現在規定不行,但可以去問問看是不是有上游可以代為處理。
酷里斯帝 wrote:
我記得不能私宰

自用好像可以

網路上只查到這個 不知道有沒有最新的法條?
如果有新的以新的為準

https://law.moa.gov.tw/GLRSnewsout/NewsContent.aspx?id=15
中華民國 99 年 3 月 26 日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 農防字第 0991502402 號
主 旨:公告屠宰供食用之雞、鴨及鵝,應於屠宰場內屠宰及該等家禽免於屠宰場屠宰之情形,
並自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四月一日生效。
依 據:畜牧法第二十九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屠宰供食用之雞、鴨及鵝,應於屠宰場內屠宰。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免於屠宰場內屠宰:
(一) 於自宅內屠宰雞、鴨及鵝供其家庭成員或賓客食用者。
(二) 於零售市場、攤販臨時集中區(段/場)內零售屠宰雞、鴨及鵝,並經當地直轄
市、縣(市)政府列入管理者。
(三) 於離島建設條例所稱之離島內屠宰雞、鴨及鵝,經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列入
管理者。
三、本會九十七年四月一日農防字第○九七一五○二三三一號及九十二年六月二十日農授
防字第○九二一五○二二二七號公告停止適用。
主任委員 陳武雄
以前菜市場還可以處理的時候
拿去菜市場就可以
現在應該不行了

處理完是一回事
端上桌又是一回事
尤其是那些從蛋裡出來養到大的
端上桌發現自己養的吃不下口
酷里斯帝 wrote:
養這些也不是為了吃,都是別人不養拿來送他的


放養呀,跑出去很多就不會回來了

不會處理,不然就上網送人

應該還是會住鄉下的人會要的

或著去 fb 我是桃園人之類的問,那邊能代為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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