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想問您為何不一次修繕完成,卻要消費者送來送去(且我送回去要運費),之後再電洽送回給貴公司,卻被你們說送回去也是回復原廠設置及軟體升級,那有修跟沒修不是一樣,那麼喜歡企鵝大神的說法.那我會覺得可能是廠商內部的人所發言.
我找消保官想知道廠商如何處理,如果您觀點還是停留保固期過了相同問題修就是收費的心態,您也不要在那扯2~10年我會找貴公司修繕終生保固之類的,我只是強調第一次送修問題點為何沒找到,三星原廠也說過如第一次廠商沒有盡到完善的維修可以第二次修復一樣的問題,其他商家我也問過也是如此...
貴公司讓消費者麻煩,一直強調七進七出這問題,哀...您贏得法律成面上我讓給你沒關係,但是貴公司給予的售後服務大打折扣, 第一次沒修繕到的最後檢測出來螢幕問題要花8千多..我只能說算我們消費者倒楣.李先生如果您要留言歡迎..我在01發文算小事了..有心跟貴公司小事化無只是免費修繕問題點而已,卻在那玩法律層面問題,讓消費者覺得貴公司售後服務不專業。
你可以把問題想成一部車子如果在保固期內產生問題點廠商無法找到問題,只是調整一下還回給車主,過保固後9個月內發生車禍,車禍問題點在於當初廠商沒有修復完成造成車禍,你要怪車主自己還是怪廠商?
假設因為這問題平板造成爆炸火災傷到使用者那過錯在於使用者身上還是廠商?(使用者使用原廠充電線及充電器)
且我也沒超過1年使用時間,三星平板3月就出問題了問題點如同本版所說..
業者依法就出賣的商品,也要負瑕疵擔保責任(民法第354條),即業者應擔保商品交付給消費者時,價值及效用不得減少,且應符合所保證的品質,消費者收受商品檢查後發現瑕疵(不能即知的瑕疵日後發現時),可依情形主張解約退款、減少價金、損害賠償或更換無瑕疵的商品(民法第359條以下規定)。
我的要求只是您在保固期間內沒完成修繕的問題請盡到修繕責任我也沒說退貨或怎樣只是請廠商修到好,如果廠商您還是覺得消費者有錯,覺的消費者欺壓廠商..那我的文章不只在01了..我也給廠商協商的空間的如果廠商派出那位李先生能代表廠商的一切我只能說如果您的觀點在於過保這塊上那還真的不懂法律,您把消費者搞得那麼累,廠商一直在卸責,為何不第一次送給專業的維修中心,因為之前通話我有懷疑過廠商沒送修..因為第一次送修回來後過沒幾個月問題重現打給公司有跟客服說明產品問題有說道工程師暫離座位,那就是你們沒送去專業送修中心反而自己公司內部檢測一下,重大瑕疵沒發現反而怪天堂或其他遊戲APP出問題,我用其他平板測試過APP沒問題。
如果廠商您盡到把相同問題的點解決我也不會去讓貴公司權益受損。我只是想教您把問題免費修繕完成並沒叫貴公司索賠我任何的離譜精神償或是其他費用,貴公司如持續在這事情耗時間只會拖累更多的利益損害,我只是想李先生您好好冷靜想您為了跟消費者爭議即使您爭贏了消費者您得到了這次的便宜但是也損失後面龐大的利益你確定這是對公司好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