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nconj wrote:蘋果壟斷了創意, 所...(恕刪) 專利戰爭跟創意是兩回事。專利採屬地、時間限制。比如說某德國廠牌的濾水壺濾心,專利權十年就開放了,只好搞些小改變繼續維持專利,但原先的專利的濾心大家都可以製造使用的。專利可以購買,但創意的人格權是不能購買的。
linus921 wrote:我不禁笑出來了韓國人愛抄, 台灣人好到哪裡去 ...(恕刪) 你真的知道三星平板這次為何被禁售嗎?為何其他廠商外觀設計都沒事?就是因為韓國抄蘋果抄過頭了,連外觀、包裝等設計...都抄,當然馬上中獎,禁售。
linus921 wrote:我不禁笑出來了韓國人...(恕刪) 我也不禁笑出來了,愛抄就不要怕被告~~~~~~~這不管是哪國人都一樣~~~~~~就算不是韓國出的是別國出的一樣會被告吧~~~不過 有一國山寨板是出名的~~~人家可都不怕的~~~那就是 中國~~~~~~~
smethyst wrote:對於蘋果的壟斷行為不...(恕刪) 敵人告敵人當然值得高興。蘋果攻擊對象是對他有威脅性的對手。韓國攻擊對象是同產業,連根拔起,這才叫壟斷行為。亂說含國沒抄別人啦,只是比較晚推出。
top2503 wrote:摩托羅拉的 XOOM正面看起來也是長一樣 怎麼沒有人告呀?三星再重新推出一款厚一點的平板 蘋果應該就會撤告了...(恕刪) 因為它又黑又重, 如果他比ipad2薄且輕, 它該是第一個挨告的, 老實講我還覺得xoom更像. 另外在還沒看到tab8.9前, xoom還真是我的首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