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1/16臭酸文完結篇後再增Caractere A4改裝日誌小續集~

Cooltown wrote:
這台車才剛交幾週我是...(恕刪)


你算老幾阿
好車大家欣賞這是正常的
別大驚小怪
Cooltown wrote:
這台車才剛交幾週我是...(恕刪)


稍微點閱了一下這個仁兄的文章歷史

自己也發了一些3C產品的照片

那麼是不是也該說我們買了Asus才幾天

你怎麼把我NB的照片放上來啦

可能會家庭革命耶....

阿開A4在路上是怎樣 透明車嗎

路人都被閃到blind blind了嗎

壞年冬奇怪的事情多阿
還是說這台車是三樓那位老兄的,
不偷不搶為什麼怕被post上來呢?況且車牌都遮了有什麼好怕的?
還是另有隱情?
Cooltown wrote:
這台車才剛交幾週我是...(恕刪)



po漂亮的車車給人欣賞.車牌也遮了.還講這些有的沒的

這年頭肖仔還真多...

有人真的太認真了...
樓主把該遮得不該講的都保護的很好!
沒那麼嚴重吧!
所以出去旅遊拍的風景照也不能放上來
因為沒有經過該國總統允許
是這樣嗎?
正義使者又出現了
自以為...
講得跟真的一樣
我比較同情po文者
沒有熱心的網友01哪來那麼多好東西欣賞
人家好心花時間拍照又開開心心的po上網給和大家分享
不削看就不要看就好
何必潑人冷水呢
Cooltown wrote:
這台車才剛交幾週我是...(恕刪)


奇怪了樓主 人家好心PO圖 你酸個屁哦!!
01就是有你這種人

下一位.......................
HONDA版 經典人物 ''妙法村正'' 絕對相挺 路件不平 拔刀相助
樓主分享圖片美德一件...

既沒說出所在地也沒亮車牌...

真不懂3F的是在''給鰲''什麼!!自以為正義魔人..

真的不必了啦...

btw搞不好車主還樂於和大家分享愛車也不一定...


三樓的 不懂法律就不要亂講

人民的隱私權固然受憲法第22條所保障 但人民的表現自由亦同受憲法第11條所保障

當基本權發生衝突時 因我國並未就基本權作位階區分 所以只能在個案中衡量兩法益

以最委婉調合原則行之

本件 原po者 並未指出他人為何人 亦就圖示中所載車輛予以塗銷車牌號碼

其手段及目的上均未逾必要程度 何來有侵害他人隱私權之虞?!

了嗎??????!!!!!!!!! 還法律層面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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