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各位孔孟聖賢的指教與關心 至少那位媽媽人平安,那就好了。

兩台機車通過的寬度有很大嗎?
應該不超過100公分吧

前方3公尺有很長嗎?
頂多就是一個NBA球員加上一個3歲小童的長度

很多時候
不是不能停
而是停的位置跟時間
只要妨礙到後面行車的問題
最好都不要

順道跟你說個笑話
現在新店的民權路正在捷運施工
所以車道嚴重縮減
常常看到有人停在紅線上下車買早餐或晚餐
義交去驅趕的時候
竟然還被車主嗆說

我只是買個吃的 你趕甚麼趕

不知道那些車主
有沒有回頭看一下被他擋住不能前進的車輛有多少
而且真的不只一次看到
每天上下班有經過的可以注意一下




will86828 wrote:
很抱歉把這篇文PO在...(恕刪)

這個我只能說,如果真的有事情就面對吧
版大說的也沒錯,誰沒有這樣停車過
我只能說,下次若有下次就小心點吧
至於你是否有責任,我不是警察我也不知道
馬路如虎口,
人嘛遇到事情總是想把事情推到別人身上,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
下次開車上路我也會更小心
有行車紀錄器怎就會無敵?

做錯事還大言不慚...這才是天下無敵!

你沒停過紅線?
你沒停過紅線?
你沒停過紅線?
你沒停過紅線?
你沒停過紅線?
你沒停過紅線?
你沒停過紅線?
你沒停過紅線?

紅線違停當然是絕大多數開車族會犯的錯誤. 問題是, 不管是什麼理由, 只要違停, 就要自行承擔因違停出事的責任. 講白一點, 就是萬一出事後, 自己嘴巴就閉起來, 準備負擔責任!

http://www.autoth.com/forums/showthread.php?t=49218

此案發生在九十五年九月間,擔任順強紙器貨車司機的陳維和,為求方便將貨車暫停在新莊中正路542號前的黃線上卸貨,由於貨車占據慢車道,逼得原本在慢車道上行進的機車騎士簡鵬仁,只得將機車轉向中央車道前進。

警大鑑定報告同時也認為,貨車司機陳維和違規占據車道卸貨影響車輛通行,同樣也是這宗命案的肇事次因;至於輾死陳某的謝姓汽車駕駛,則因事發突然無法防範閃躲,獲認定沒有肇事責任。換句話說,陳維和停車卸貨雖未與死者機車擦撞,但還是要為這宗死亡車禍負責。

紅線有停過, 但不會白目到去停轉角
那條路本身就不大
單向只有二線道(雖然永和雙向四線道真的就算大了)
你的車停了轉角 等於只剩一線車道
摩托車轉彎就只能和汽車搶道
加上雨天視線不良
摩托車就親了audi屁股
這場車禍你難道沒有責任嗎
因為此案件沒人受傷,單純財損而已,一般來說當場就會和解了...
所以警察也不會去查看旁邊危停車輛,但如果有任何一方有受傷,你就會有部分肇責了..
樓主還能寫出問心無愧的字眼,佩服..

我昨天也是買烤鴨當晚餐,也剛好就是那家!
我注意到您的銀色MINI原本是在中正路上往中和方向,不知怎麼地一下子就大迴轉停在福和路和中正路轉角(烤鴨店正前方),或許是下大雨人太多,也或許是我看錯,是2部不同的MINI!
當晚排隊的人真的很多,所以您的MINI停在那也有一段時間.因為雨突然變大,我留老婆繼續排隊,而我就先回家開車來接.....再回烤鴨店時,就發現車禍了,而您的MINI那時還是停在門口!
我最後想說的是:您的MINI與事故處絕不會超過2公尺!(我個人是認為只有1公尺啦!)
希望警察能揪出路口紅線違法停車的這位車主

希望法院能傳喚這位路口紅線違法停車的車主

希望法官將肇事賠償責任分一部分給這位車主,而非全歸責於那位母親
畢竟路口違停,也是肇事主因之一
喔喔,清者自清我相信你有機會是清白的,
不過違停是可以先來一張罰單

當然我不是聖人,我也曾經在紅線上停超過五秒,但有錯就要認
該被罰就得坦然接受,而不是上來PO討糖 更在文末嘗試消毒.

別學菲律賓阿,如果犯了錯還死不認是很糟糕的,台灣人不因該長此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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