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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錢的社會新鮮人, 收入不高的, 都可以"算了吧~"
車敢亂騎, 就要有萬一撞到人賠錢的心理準備. 又不是要抓去關, 只是
要求賠償而已, 讓他早點認清社會現實, 有什麼不對? 什麼都算了~
那去偷去搶可不可以算了?! 所以去偷去搶比較嚴重要關, 但是騎車
亂騎撞到別人的車是小事就算了?! 「勿以惡小而為之」有聽過嗎?!
今天那個人撞到的是車, 賠錢了事就好, 學個教訓; 萬一不巧是撞到人
, 致傷致殘了那怎麼辦? 真的為這個小朋友好,就應該把他找出來要他
負責到底, 讓他知道車不是你年輕就可以亂騎的!
與失敗為伍者,天天靠盃都是別人的錯。
與成功為伍者,天天跟失敗切磋直到不再出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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