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商被爆的新聞 各位看過了吧

這就跟前陣子 某科大出包導致夜二技某班無法畢業差不多

學校出包 要學生低調 一切好談

學生 報上蘋果 教育部 新聞台 鬧大了 校方不悅
因為教育部補助經費縮減 評比被扣分 相關失職人員進行懲處調職

結果 從遠端教學補課更改到校補課

目前看來 也是雙輸的局面!!

只要報上媒體 那就照正常程序走

私下調解 已經無用因為醜態已經眾所皆知

消保官也說 車商賠償後 車主要買此款車 車商還需自補差額

那麼車商事後也可以採取不賣車給車主 也無須補差額

當然車主收到賠償金 10(5+5)萬 也無法購入此車 直到合約中止

目前新聞稿上 沒看到 合約重新簽訂

以此推斷 就像各位買車一樣 跟A業務退訂後 向別處購買同款車 業績仍算A業務 有效期約一年

因此該車商不賣 也無須補差額

車主換人頭訂車 舊合約也跟該車主無關

車商:判賠10萬(敗) 但合約中止期間內 不會賣該款車給車主(敗)

車主:獲賠10萬(勝) 但合約中止期間內 也無法購入此車 (敗)

除非車商賠償後 需強制以當初簽訂價格售出

那麼 此事件應該就到此落幕

這樣比較 車主還算賺到10萬元

新聞台與記者 標準的射後不理之典範 贏的還是新聞台與記者

一邊處理不當
一邊吃相難看
感謝大大解釋~
因為契約期限的關係~所以簡單說~在時效內雙方只能依照原契約買車~
只是~購買者~可以用人頭方式例如老婆~去跟車商買車~則不在限定內!!
好像是這樣~
這樣算來~其實就算沒辦法讓車商以契約價售車~但還是可以用親人的名字買車~
消費者看來這次是穩賺不賠了!!

(對於賣女兒買車的網友~其實我想說~當你把妳女兒賣掉的時候~那是屬於另一筆交易~且~賣女兒的錢在你手上~車商~無須賠款給你~因為那是你自己去賣女兒而不是車商教你去賣的~所以千萬不要為了買車而去賣女兒~會得不償失~且~那是犯法的!! 以上~純屬玩笑~看過就好~喇賽專用XD)
合約是有法律效益的耶!!!
更何況是將近百萬的一張合約,
雙方都簽了名, 原本就是無論如何都要履行的吧!!!
這不但是責任, 也是義務.
如果簽了名的合約也可以反悔, 那還要簽個什麼鳥,
如果這齣戲車商都能安然無事的下檔的話,
那以後買房子, 租房子, 甚至結婚離婚都可以當兒戲了阿~~~

這位劉小姐是不是清楚這台車的合理價格, 是不是故意卡油和這件事的重點一點關係都沒有,
和業務是不是因為這樣要被炒魷魚, 和公司是不是有虧錢也和這件事的重點一點關係也沒有,
重點在於"簽了名了"
簽名後弄錯了, 原本就是自己要去承擔自己弄錯的責任.
如果沒那個能力承擔, 至少態度要好一點, 姿態要低一點,
新聞中還在那邊說"這都是他(劉小姐"單方面的說法",
請問樓上一堆"近似業務員"的大哥們,
如果換成你是當事人, 聽到這位業務員這樣的說法你們還能站在一個搞錯報價的業務員那邊嗎?

賠償2倍的訂金老實說已經是很大心了,
拿著這張單子就算真要走到法院裡也是不會輸的啦...



dating520 wrote:
這種消費糾紛真的很多...(恕刪)
阿福20 wrote:
合約是有法律效益的耶!!!
更何況是將近百萬的一張合約,
雙方都簽了名, 原本就是無論如何都要履行的吧!!!
這不但是責任, 也是義務.
如果簽了名的合約也可以反悔, 那還要簽個什麼鳥,
如果這齣戲車商都能安然無事的下檔的話,
那以後買房子, 租房子, 甚至結婚離婚都可以當兒戲了阿~~~...(恕刪)


建議你用M01進階搜尋

在汽車板選單下用"退車"關鍵字搜尋

會找出幾個討論串

對照這棟樓

你會發現怎麼

車商違約時,"履約的精神至高無上"

車主違約時,"履約的精神變成屁"


還蠻有趣的

AM TSR/BF PR/BIRDY Ti/BIRDY Capreo/BROMPTON M6L/DAHON PSL/DAHON Jxp/DAHON III
樓上大大~
剛剛好像有一篇是付了訂金想退訂的!!
相較這番說法~他是不是也要義無反顧的買下去~
而不是想說可以無條件拿回訂金勒??

我去拿個板凳~等等看一下兩邊的言論~應該會很有趣!!

davihuang wrote:
建議你用M01進階搜...(恕刪)


的確!!!
滿有趣的...

就和電影院可以賣熱狗帶進去廳裏吃,
但民眾卻不能買外面香腸伯賣的進去吃一樣的有趣 (現在好像可以了....)

很多事情的確是雙重標準,
都只往自己有利的方面說,
所以我保證,
如果下次有新聞的標題是說"車主毀約, 車商已經低價出售但車主卻說太貴了不買"
我一定會站在幫車商的地方...
但這次...
誰對誰錯 實在太明顯~
Cat_Hyts wrote:
樓上大大~剛剛好像有...(恕刪)


付了訂金應該就表示已經深思熟慮過了,
既然深思熟慮過了怎麼還會說退就退!!

如果還要無條件,
說實在的如果我是車商我應該會回家和老婆聊天的時候統稱這位大哥為"難搞的客人"
(這應該不會構成毀謗之類的吧~~~)
就我個人認為, 他的確是應該義無反顧的買下去.....

jack555522 wrote:
114萬賣93萬差那...(恕刪)


才區區幾萬兒已搞這麼大
反正會買就會買
沒差這個負面新聞

davihuang wrote:
車商違約時,"履約的精神至高無上"

車主違約時,"履約的精神變成屁"(恕刪)


嗯嗯...
人都是這樣的
總是選擇對自己有利的
廠商?消費者?哪個不是?

我也做過業務
也出過包
也碰過一些無理取鬧的客戶(我不說版大啦,別誤會)

但我要說的是
出了事『態度』很重要
要如何把事情圓滿的解決才是重點
生意是要長久經營的
和氣生財嘛

或許是廠商當初的『態度』
讓版大不得不訴諸媒體
討一個公道

或許有某些人像D大所說的那樣...
但就這件事的危機處理
太古真的輸了...

阿福20 wrote:
如果下次有新聞的標題是說"車主毀約, 車商已經低價出售但車主卻說太貴了不買"(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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