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也是開福斯的車,假設要給我再選擇一次,我絕對不推薦買福斯的車,原因不在於保固問題,而在於讓人開的不安心,不放心,畢竟有誰想買部車開在路上,隨時擔心會在路上顧路,隨時擔心準備要花大錢呢?
比較起前陣子福斯狂打的"品質"廣告,讓我不禁想起最近的某家冷氣的廣告,裡頭是這麼說的,"業界最長保固七年,因為品質有信心,所以敢保固"
試問,假設大陸或美國的敢保固十年,台灣總代理號稱台灣的變速箱和那些地區不同,是德國製造的,那表示德國製造的較那些地區還差,所以不敢保固囉!?還是把這些消費者當做白老鼠試驗,看看DSG變速箱的損壞率和壽命可以用多久,再來重新設計新一代的變速箱呢?
其實要感謝挺身而出的車主。
因為依據已發生過DSG災情的車主已公開的資料,我認為太古及福斯汽車已經不能睜眼說瞎話,說這只是個案而已(是不是個案個,不是太古說了就算數)。而這已構成福斯及太古明知有瑕疵,還在販賣的事實。這是須負責賠償,不是太古說了就算數的。
而瑕疵的證明,只要不是車主不當駕駛所造成,也不是零件正常耗損所造成,也不是其他人為破壞所造成,縱然查不出原因,車廠也須負賠償責任,這應該是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
保固只解決了更換零件的義務,但沒有解決仍有瑕疵沒有解決的問題,還有修車所浪費的時間、若因此發生事故所發生的賠償。
我認為福斯及太古應認為若要全面解決DSG問題,費用太龐太了,若同意延長保證,等於承認有瑕疵,這責任也很大吧!
但無論如何,車主權益呢? 這要靠車主努力爭取了.
所以有發生災情的車主,要多上網多表示意見,不要再讓福斯或者許多網友,仍認為這只是個案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