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商被爆的新聞 各位看過了吧

都要賠錢不賣你也不行

奇怪了


jack555522 wrote:
114萬賣93萬差那...(恕刪)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sony9 wrote:
都要賠錢不賣你也不行...(恕刪)



五月底 家裡面要買車 同樣代理商 不過絕對沒報錯價錢

太古還是不給車
Allen Yeh

chs65 wrote:
這麼好的廣告機會!
車商都不會把握!
花個20幾萬比花2千萬省太多了吧!

沒想到搞成負面新聞...

豆腐腦企業....
...(恕刪)



拖的越久 , 鬧的越大 , 廣告效果越好 ,
如果一下低調認賠 20 萬 , 不就沒話題可以炒了 ????

至於 "負面" 這一點呢 , 大家對車商的印象不會因為這個人為過失而改變 ,
車好不好跟業務人一時疏乎比較沒關係.....
如果契約都可以不履行了,又不准打官司~~那~~~那~~~何必簽??

有種就叫車商賣車時就不要簽約呀!!!

消費者不買時,車商就拿契約告消費者,車商不賣時,消費者不能拿契約告車商嗎??

台灣人真善良呀!!~~
人生在世五十年 與天長地久相較 如夢又似幻一般

sony9 wrote:
都要賠錢不賣你也不行...(恕刪)


說的好阿...都要賠錢給你了 不賣你也不行?
你以為這些價差是車商吸收還是那個業務吸收?

沒人不准消費者打官司阿?
我看完感覺比較像...有人抓到把柄,想上新聞鬧大凹好處,又不想上法院打官司

其實打官司很好阿! 強烈支持消費者打官司!
linyichun wrote:
消費者不買時,車商就拿契約告消費者,車商不賣時,消費者不能拿契約告車商嗎??...(恕刪)



任何一方違約,都要付違約金,今天如果換做消費者違約不買,車商要求履約支付全部車價,也站不住腳
kuofm wrote:
.那是不是即使簽了約,消費者也有最終決定買否的權力?


當然是有不買的權利,訂金沒收而已!

車商不賣也可以,加倍賠償訂金。

--Edit

正常的車商是不會做這種白痴事的 ..
代理商顧名思義叫"太古"汽車呀!
因為他賣中古的啊!
還好不是叫"遠古"汽車
吃便當
果然台灣都是想要自己爽而已~~~

人家都依造民法支付一倍違約金了,是還想要多爽

福斯可能以為退一倍的錢應該沒事了吧

沒想到台灣人自認拿到錢,沒還爽到? 法律常識又嚴重不足,又要搞到媒體上

福斯如果不給錢等你來提告再給 這樣才叫下流好嗎



那個有單的可以拿了錢再去提告阿,我想看法官會怎樣罵人

阿米孤 wrote:
任何一方違約,都要付...(恕刪)
反過來想!

如果是消費者付了五萬訂金後,後來因為種種原因不想買了,

試問:車商會退還消費者五萬訂金嗎?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7)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