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正好遇上跨年度車型,須加價三萬元。雖不合理,但聽說有許多買家為了要車而妥協了。
討價還價後以加價13275,附贈定速、倒車雷達、V-cool隔熱紙、專用腳踏墊定案。
業代為了展現誠意自動去尾數剩下13000,還表示要私下請我吃一頓飯作為補償。
消息傳到女王耳中,女王震怒!咆嘯道:合約難道是簽假的,你居然這樣放過他們?
於是打電話到消基會控訴,消保官表示:雙方簽下的訂單為2011年式,價格107萬,
今賣方因為2011年式缺車而無法履行合約,即已違約。按照消保法除必須退還訂金外,
還必須賠償買方一倍之訂金。<EX:訂金五萬,賣方違約則需退還十萬。>
於是便打電話告知業代此情形,並表示此事件問題出在公司,不在業代本身,無意刁難。
買車是喜事,為求圓滿僅要求業代向公司轉達此事,並希望能在不加價情況下交車即可。
目前仍在等待消息。。。
業務打電話要我過去談一下
結論是~可以已108.8萬交車,但我問:還有其他的配件呢?
業務:沒辦法給這麼多只能對大哥抱歉~!
算一下我要吸收20000元
我:無法接受跟業務說~照合約走!!
業務:公司說這合約是業務與車主之間的合約!
公司覺得是買賣雙方的問題~必須雙方自行負責!
我:不交車的問題不在我,為何要我負責(20000元)
照合約走,合約之外,我沒多跟你要配件或退現金,就這樣(懶得囉嗦)
業務:要再想想...
我:雙方都可以想一下方法,前提是不比合約差的方案!
今天希望就有答案,如果不行我自己打電話去太古!
等了30分鐘.....
我忍不住打電話過去:現在結論是...
業務:經理要跟你溝通
我:好!(等了~五分鐘,終於打電話來了
業務:經理說自己簽的單子自行吸收!(業務自掏腰包)
經理也不知道要跟大哥說什麼?
我:結論呢! 結果是用原訂單出單
感謝各位提供寶貴意見~如有其他車主遇到相同問題,小弟提供經驗資訊給各位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