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cky lee wrote:德製國民車 要求不要太高 不然大家都累!!
我的golf 從購入...(恕刪)
nicky lee wrote:
車子明天滿週歲
剛剛我才知道
有他牌業代告知
同問題修覆三次未改善
車主可提出主張
Golf plus太古說銷售量非常之好
難道就我運氣不好
我才知道原來車子問題修不好消费者必需買單
我一直在維修我從來沒有要a任何好處
這是接送我兩個女兒上學及到褓母家的代步車
其實前幾次我都沒有要求代步車
每天四百以上的计程車費
我先生的rav4剛好賣掉在等扶斯七人座
後來我只是概括性的小抱怨一下
車廠經理說你可以拿收据來請
我想這是痴人說夢 還是我聽不够透澈
计程車 發票 我現在上那要
公道真的在人心
我覺對不会說這車的損失賣掉是小錢
我不想如土般的揮金畢竟賺錢很辛苦
如果車子是我各人主观 那沒人須要幫個精神異常的人换四次压缩機
我到地四次要求换車 不用全新 沒問題的就好
因為這台車陪我從懷孕到生 一個孩子到兩個
但最後車商還是想要赚
原价103萬的車他要68萬收回
我沒有要認赔賣掉 因為我還是要這台車
我如何對我自己交待
您是內地來的吧,看您的文章都有不少的簡體字,用語也與台灣的不同。
不管如何,希望有好的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