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時間額外檢查包包「有辱人格」 蘋果確定付9.1億工時賠償

2009年至2015年間,蘋果因為要求員工接受強制性的個人行李檢查,而被員工集體提起訴訟,最近判決出爐,法院裁定蘋果必須向加州員工支付3050萬美元(約台幣9億1473元),作為在檢查行李期間未計入的工時賠償。

根據《MacRumors》指出,蘋果位在加州共14,683名員工集體對蘋果提出訴訟,指控公司在2009年7月25日到2015年8月10間,要求員工進行個人行李搜查,員工們認為公司所強制要求的檢查行為有辱人格,且這些檢查通常是在下班時間後進行,員工得花額外10-15分鐘,這段時間並未計入工時,公司並無支付薪水。

蘋果表示,個人行李檢查是為了確寶員工不會把開發中產品帶走,若員工不想被檢查,可以把行李留在家中,但這類說法並不被接受。

經過多次上訴後,法院裁定蘋果必須支付加州員工檢查行李時,所花費時間該有的薪資,而蘋果也在1月設立一個網站,離職員工與現任員工都可以在該網站上進行和解與索賠申請。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以前觀音綠能(已經倒了)下班也會要求開機車置物箱跟汽車後車廂檢查

黃金手指 wrote:
2009年至2015(恕刪)
美國公會就是有底氣呀!當年富士康也是這樣,員工沒人敢支聲
美國人就是可以這樣賺外快,
每天下班,也是要檢查,經過金屬探測門,
如果也像美國這樣,都可以賺公司不少錢了,
亞洲慣老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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