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cjosh wrote:30天, 太棒了,PC, ps3, xbox 360的遊戲玩免錢...真爽.....(恕刪) PC, ps3, xbox 360的遊戲,你是下載來的嗎?Android Market的軟體,有附光碟+使用手冊+盒子包裝給你嗎?你用沒附包裝,直接下載來的收費軟體,像防毒軟體或一堆試用軟體,有沒有30天以上的試用期?
這件事,台北市政府做的決策很白癡,照這樣做,所有遊戲都不必賣了,每個遊戲試玩七天就好。政府官員有沒有用一點「常識」去判斷?連常識都沒有,有何資格決定我們的政策?另一方面,google才是真的柿子挑軟的吃,如果今天是美國加州訂了這個法,google敢不協商?敢把整個美國的market封掉?還不是吃定台灣市場小,他不在乎,老大心態一個
台北市政府就不沒有老大心態??一個指令就要Google配合??拜託好歹有有個討論研究後的要求7天鑑賞就無條件退貨來說對於虛擬商品 只有 傷15分鐘有什麼爭議 現在各國還不是配合的好好的就為獨台北市政府自以為講話有理就大聲還有你所謂的其他廠商配合在哪請提出具題實例 我要實例喔而不是口頭答應的新聞apple的無條件退貨機制在哪無條件 一鍵退款的按鍵在哪danny07 wrote:原來政府幫民眾爭取七...(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