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ey0724 wrote:欸不好意思我告訴你一...(恕刪) 假如你覺得我只是烙狠話而已你也可以對我做人身攻擊…可以試試我會採取何種手段?還是你只敢用酸的?公開性的場所及論壇做出人身攻擊當事人能否提起告訴你能去查法律條文。
casey0724 wrote:提起告訴跟法律追溯權...(恕刪) 哪請問你要表達什麼?我要什麼打我的事…我告不告也我的事…都說了你不滿你也可以嚐試看看…不是說我只會烙狠話?哪你可以試看看不是嗎?也能證明我是不是在烙狠話…
各位大大可以不用再回應他了從他開頭文章就很明顯以SII的價格數落HTC以他回文的速度要去GOOGLE一下並不難在回文的文章中要特別強調SII的好 HTC的濫一再見識到他想讓擁護者氣憤說然他講話心平氣和,但是句句刺骨相信懂的人都知道他在做什麼了最後就是很想告人賺合解金吧?
chun429 wrote:各位大大可以不用再回...(恕刪) 他只是給版上一些愛酸人嘴砲黨一點教訓罷了~有錯?這類族群在巴哈姆特、01多的事(被告刊報紙道歉也多的事),這些人因為自己一時口舌之快被告也是屢見不鮮~jimmy84606罵人人身攻擊本來就不對,酸人有限度,不能拿言論自由當藉口chun429 請問網路發言就不必負責任?